标题 | 离职公积金提取 |
发言人账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25-07-14 |
性别 | 男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你好,我是之前有在隆基上班一年多买的公积金,后面离职了到现在有一年多了现在需要提取公积金但是之前的离职手续和银行卡弄丢了,但是卡号有像这种情况下,我可以正常来取出公积金吗?还是必须要*手续才能行呢? |
回复人名称 | cx_lfx |
回复部门 | 禄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回复时间 | 2025-07-15 |
回复内容 |
关于“离职公积金提取”的电子邮件已收悉。 经认真核实,现答复如下: 根据《楚雄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五条之规定:职工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封存满6个月,且未在其他单位继续缴存公积金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所需材料为:申请人身份证、转入银行I类账户、单位或有关人事部门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证明材料和委托代办人身份证。 若有疑惑,请致电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禄丰市管理部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878-4123676。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禄丰市管理部 2025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