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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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送养的孩子如何落户
发言人账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1-04-20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民政部门的办事员您好!本人和妻子已年满三十周岁,妻子无法生育,两年前打听到偏远地方一对夫妻有送养孩子的消息,且孩子现已经抚养到两岁,孩子有出生医学证明,如今孩子即将面临上学,这种情况该如何给孩子办理落户?
回复人名称 cx_lfx
回复部门 禄丰市政府办
回复时间 2021-04-23
回复内容     关于“送养的孩子如何落户”的电子邮件已收悉。
    经认真核实,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收养相关规定,符合以下条件,可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
    被收养条件: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送养人条件:1.孤儿的监护人;2.儿童福利机构;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 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5.年满三十周岁。
    送养人是否符合送养条件要当地人民政府经相关职能部门鉴定。送养和收养双方都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才能办理收养手续。
    收养的孩子落户所需材料如下:一是民政部门或司法公证机关出具的相关材料;二是收养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向收养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受理,并报市公安机关核准后,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收养相关信息咨询和办理部门:禄丰市民政局养老服务与儿童福利股,咨询电话:4123341。
    禄丰县公安局咨询电话:4142996。

                       禄丰市民政局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