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房子落户 |
发言人账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18-11-12 |
性别 | 女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请问一下,我家是原来青羊山搬迁到新河社区的搬迁户,房子盖好后一直没有落户,现在还可以落吗?要到什么地方去落户呢?如果不可以落户房屋是属于什么性质?是私有还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 |
回复人名称 | cx_lfx |
回复部门 | 禄丰市政府办 |
回复时间 | 2018-11-20 |
回复内容 |
你好! 你关于“房子落户”问题的电子邮件已收悉。 经查,现答复如下: 2010年5月,因德钢淘汰落后调整节能减排项目涉及到搬迁户青羊山一组潘福华(潘继梅父亲)房屋一宗,面积为231.6㎡,根据《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和《货币补偿划地安置协议书》,该户在官洼小区B区安置土地一宗120㎡,协议为潘继红、潘继梅共同签订。2010年金山镇以农村村民建房用地上报审批了该户安置用地手续,禄丰县国土资源局于2010年12月30日下发了《禄丰县农村村民建房用地批准书》(国土资建字金〔2010〕0791号),金山国土资源所已通知新河社区、青羊山村民小组告知当事人领取批准书,但至今当事人还未到金山国土资源所领取。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