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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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子落户
发言人账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18-11-12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请问一下,我家是原来青羊山搬迁到新河社区的搬迁户,房子盖好后一直没有落户,现在还可以落吗?要到什么地方去落户呢?如果不可以落户房屋是属于什么性质?是私有还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
回复人名称 cx_lfx
回复部门 禄丰市政府办
回复时间 2018-11-20
回复内容 你好!

    你关于“房子落户”问题的电子邮件已收悉。
    经查,现答复如下:  
    2010年5月,因德钢淘汰落后调整节能减排项目涉及到搬迁户青羊山一组潘福华(潘继梅父亲)房屋一宗,面积为231.6㎡,根据《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和《货币补偿划地安置协议书》,该户在官洼小区B区安置土地一宗120㎡,协议为潘继红、潘继梅共同签订。2010年金山镇以农村村民建房用地上报审批了该户安置用地手续,禄丰县国土资源局于2010年12月30日下发了《禄丰县农村村民建房用地批准书》(国土资建字金〔2010〕0791号),金山国土资源所已通知新河社区、青羊山村民小组告知当事人领取批准书,但至今当事人还未到金山国土资源所领取。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