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标准 |
发言人账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22-11-17 |
性别 | 男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尊敬的禄丰市领导,您好; 我是禄丰市仁兴镇人,有点关于城乡医疗保险的问题想咨询一下。我带小孩去禄丰市第一人民医院和禄丰妇幼保健院看病的时候即使有医保医院也从不报销。反而去武定县人民医院和武定妇幼保健院的时候还能报销一部分,虽然没有在乡镇卫生院报销的比例高,但的确给报销了。我想问一下为什么到本市内的医院反而不能报销,麻烦解惑一下。 |
回复人名称 | cx_lfx |
回复部门 | 禄丰市政府办 |
回复时间 | 2022-11-21 |
回复内容 |
关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标准”的电子邮件已收悉。 经认真核实,现答复如下: 根据《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丰县县域内医疗保障资金按区域打包付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禄政办通〔2019〕39号)文件要求,禄丰市目前已取消县级三家公立医院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政策。城乡居民医保患者可在乡、村两级普通门诊就诊,报销比例为50%,且报销金额不受500元封顶的限制。 经核实,武定县执行的是楚雄州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政策,在县级医院可以报销25%,但有500元封顶的限制。 已通过电话将以上政策向留言人进行讲解,并建议其带孩子到金山镇卫生院就诊,可以按政策给予报销。 留言人对答复结果表示满意。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