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标题 电动车落户问题
发言人账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19-03-29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看见交警队新出的电动车落户规定,所有电动车必须上牌,但是上牌必须要求有合格证发票,问题都买了很多年了,合格证已经不在了,卖车的也没开了,这种旧的未上牌的电动车要怎么落户?昆明市的电动车旧的未上牌的找不到合格证发票,写个承诺书证明车是你的,来路正常是可以正常落户的,为什么禄丰不可以呢?请给予解决这个问题,相信禄丰县很多电动车车主都有这种情况。
回复人名称 cx_lfx
回复部门 禄丰市政府办
回复时间 2019-04-03
回复内容 你好!
    你关于“电动车落户问题”的电子邮件已收悉。
    经认真核实,现答复如下:
    2013年4月1日《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自此禄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及四个基层中队就开始办理电动自行车落户业务,经过几年的办理,老旧电动自行车已经落户完毕,之后严格按照管理规定要求执行,新购买的电动车落户必须持有该车合格证、发票,一是避免盗抢车混入落户,二是经销商不开具正式发票,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
    针对你所提到的没有发票、合格证无法落户问题,又找不到经销商开具发票等情况的,我们会积极向上反映,妥善处理你所反映的问题。
    同时,感谢你理解和支持电动车落户工作,我们在下步工作中将会改进工作方式,及时解决落户过程中的问题。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