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标题 申请公租房
发言人账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3-10-07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由于本人是劳务派遣的用工性质,签订的公司是楚雄的,但派遣到的单位所在地是金山镇,这样的条件符合申请吗?
回复人名称 cx_lfx
回复部门 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 2023-10-08
回复内容     关于“申请公租房”的电子邮件已收悉。
    经认真核实,现答复如下:
    禄丰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之一为申请人在金山镇稳定就业一年以上,反映人实际工作地为金山镇,是可以申请的。
    本次申请将于2023年10月9日下午14:30开始,《禄丰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关于禄丰市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申报的通知》已在禄丰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开,网址:http://www.ynlf.gov.cn/info/1011/76967.htm。
    请反映人准备好派遣单位的接收证明及近一年的工资流水等资料,届时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办件大厅出示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经工作人员核实后领取申请表,有其他疑问可现场咨询工作人员。
    若有疑惑,请致电禄丰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咨询(禄丰市住建局一楼),联系电话0878-4140711。

                     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