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建档立卡旧房拆除 |
发言人账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20-06-06 |
性别 | 男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领导您好! 扶贫干部近日通知旧房拆除!补助金强制用于新房的二层增加20平方! 目前我家情况是一楼60平方!二楼钱不够!如果强制把补助金用来增加二楼的20平方浪费人物力!所以想请问是否可以补助现金方式!等今年年底存够钱就一起增加第二层60平!因和扶贫干部沟通无果!然而政策有没有这样要求也不知道!特咨询! 谢谢 |
回复人名称 | cx_lfx |
回复部门 | 禄丰市政府办 |
回复时间 | 2020-06-10 |
回复内容 |
关于“关建档立卡旧房拆除”的电子邮件收悉。 现答复如下: 根据《楚雄州易地扶贫搬迁推进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批转进一步明确建档立卡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楚易地协调办〔2018〕21号)文件规定,“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人均建房补助和奖励资金2.6万元,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低成本长期贷款等购成。户建房奖补资金不得超过建房面积控制标准的建房成本。”伊真菊户识别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时受益人口为4人,按照人均建房面积不超25㎡/人的要求,该户建房最大面积不得超过100㎡,按政策,其户可足额享受104000元建房及拆旧补助。但伊真菊户建设安置房时仅愿意建设60㎡,故该户只享受了78000元补助资金,目前已兑付完毕。 为让该户能够最大程度享受到政策,村委会及驻村干部在督促伊真菊对未拆除彻底旧房拆除复绿过程中提出,若对住房加层20㎡,还可兑付26000元补助金,该补助资金需在加层完成后方能兑付。 下一步,扶贫办将与村委会一同到伊真菊家中,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搬迁政策进行再宣传,确保不再产生理解误区。 禄丰县扶贫办 2020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