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标题 禄丰龙湖新城物业收费
发言人账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0-11-11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本人龙湖新城新置毛坯房一套,接房时已在龙湖新城物业管理处缴纳了物业费、装修履约保证金、装修除渣清运费等,并按要求办理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现装修时,被告知要向物业缴纳墙体拆除费,按每平方100元缴纳。我装修的墙体拆除是由施工队伍负责施工。我现咨询的是:1、该笔物业费是否合理合规和合法?2、如若不合法,但对方以不缴纳该费用不让施工为由阻止我装修,我该如何处理?
请尽快回复为谢!烦请对我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毕竟以后生活在该小区,谢谢!
回复人名称 cx_lfx
回复部门 禄丰市政府办
回复时间 2020-11-19
回复内容     关于“禄丰龙湖新城物业收费”的电子邮件已收悉。
    经认真核实,现答复如下: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二)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三)允许施工的时间;(四)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五)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七)管理服务费用;(八)违约责任;(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及《云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业主进行室内装修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业主或者装修人员收取装修垃圾和渣土清运费,室内装修保证金(押金)、装修人员出入证押金或者工本费,具体标准及其管理办法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之规定,物业管理处要求你缴纳的墙体拆除费,应该是指拆除墙体后产生的建筑(装修)垃圾运输费、消纳处理场地费、上下车人工费、保洁费等基本费用。
    经我局核查,物业公司没有收取任何业主的拆墙费,该业主所反映的要交纳墙体拆除费,不交纳墙体拆除费就阻止其装修的情况属理解方面的偏差。
    我局要求龙湖新城小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当事人进行解答,消除疑惑。进一步强化对企业的指导和监管力度,严格规范企业的经营服务行为,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宣传引导,增强业主的法律意识,自律意识、自觉的遵纪守法行为,逐步形成业主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机制;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业主合法权益,推动解决信访人所反映的信访问题,逐步形成社会参与和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若有疑惑,请致电禄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4142977。

                  禄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