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咨询询问 |
发言人账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20-11-19 |
性别 | 女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你好!生孩子在禄丰人民医院,当时孩子早产在医院住院,出院询问医院工作人员是否可以报医保,护士说不可以,回家询问了其他医院说可以,到底是哪方说明有误,还是欺骗百姓? |
回复人名称 | cx_lfx |
回复部门 | 禄丰市政府办 |
回复时间 | 2020-11-23 |
回复内容 |
关于“咨询”的电子邮件已收悉。 经认真核实,现答复如下: 禄丰县医疗保障局工作人通过电话向周女士宣传了“新生儿出生时发生的住院费确实不能及时报销(因还没有在医保系统参保),要先行垫付,只要小孩出生90天内落户并及时参保到医保系统,凡孩子出生之日起发生的住院费用均可报销。”的相关政策,周女士对医保政策的解答表示满意。 目前,周女士的小孩已在规定时限内参保进医保系统,只需带齐新生儿住院时的发票、出入院证、诊断证明、用药清单原件、户口本、社保卡等相关证件到所在乡镇卫生院交单即可报账。 若有疑惑,请致电禄丰县医疗保障局咨询,电话:4142707。 禄丰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