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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26号)——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日期:2021年01月18日   作者:   来源:禄丰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    点击:[]

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近期,国外新冠肺炎疫情仍在持续扩散蔓延,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散发病例,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已增加至75个,“内防反弹,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加之冬春季节呼吸道传染疾病流行的风险增加,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为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减少人员流动。2021年春节将至,伴随着出游、春运等出行高峰的来临,人员流动性加大,疫情传播的风险随之加大。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县内各企业、项目施工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尽量减少外出,确需外出时,在公共场所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避免到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同时,要引导干部职工在春节期间减少流动,倡导在本地休假过节;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在本地过节,原则上不出州,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出州的,需报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并由所在单位统一汇总后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县内各企业、项目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倡导在本地过节,做到非必要不出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对于禄丰县在外务工、创业、求学人员,建议留在务工、创业、求学地过节;如确需返乡的,须提前3天主动向村(社区)报备,报备要求详见附件3。

二、减少人员聚集。原则上不举办各类文化活动、体育赛事,确需举办的,须报县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加强会议管理,尽量采用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一律取消团拜会、联欢会、聚餐等群体性活动;全县范围内的商场、超市、宾馆、酒店等不得擅自举办庆典庆祝、跨年联欢、企业年会等大型人员聚集活动;全县范围内的宗教场所,在春节期间不举行相关宗教活动。要坚持喜事缓办、白事简办、聚集性宴请不办,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底,全县范围内暂缓操办婚宴等一切形式的喜庆事宜,已发出请柬且举办日期在2021年1月30日前的婚宴须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日内到举办地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并严格控制规模和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从省外返回不满14天的人员、有流感等症状人员、在校学生、疾病免疫力较低的老人和儿童不参加相关活动,切实降低聚集性疫情发生风险;白事办理从快从简,非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暂停举办“杀猪饭”“请春客”等聚集性宴请,国家公职人员、村组干部要带头遵守有关规定。

三、加强人员管控。各乡镇、村(社区)和县内各企业、项目施工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外来人员的排查力度,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查验码等防控措施,确保进入(返回)人员安全。对从国外返回进入人员,要按照省州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境外进入人员实施“14+14”健康管理措施的要求,严格查验其是否有在第一入境地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解除证明和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有相关证明的,纳入社区网格化随访管理,再居家隔离14天,并在隔离期满前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自国内高风险地区进入人员,要严格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即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进行3次核酸检测,隔离期满且核酸检测阴性人员,解除隔离观察,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并做好7天居家健康监测;对自国内中风险地区进入人员,需持有7日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无法提供的,由属地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立即集中隔离,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解除隔离,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对排查出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人员,要第一时间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县疾控中心和属地乡镇报告,并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四、做好个人防护。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县内各企业、项目施工单位要引导职工增强防范意识,深入开展“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管集市、众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积极倡导健康文明“六条新风尚”,引导干部职工养成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公筷制、分餐制、“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谨慎购买、处理、食用进口冷链食品,冷链肉类和水产食用前应煮熟煮透;严防网购疫情输入风险,减少非必要网购次数,在拆封前采取必要消毒措施并注意自身防护;密切关注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情况,如非必须,不要前往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前往的,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前主动向返回地村(社区)、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工作单位报备,返回后要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同时,要引导单位职工切实做好自身及家人的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早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

五、压实防控责任。要进一步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县内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工程项目由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由县工业信息化科技局负责督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由县商务局负责督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建筑及房地产企业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州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督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其他企业和项目施工单位由属地乡镇负责督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六、做好应急值守。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县内各企业、项目施工单位要统筹安排好春节假期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制度,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特别是疫情突发情况的,及时向单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及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

违反上述工作要求的,将从严追责问责。

禄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878-4122022。

禄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0878-4125708。

附件:1.禄丰县重大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2.禄丰县工商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3.禄丰县在外务工创业和求学人员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禄丰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禄丰县重大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加强人员排查。县内各重大工程项目指挥部要全面排查工程项目实施中人员使用情况,对省外人员、省内州外、州内县外及县内人员要分类进行排查,特别要对来自当前国内高中风险地区的人员进行重点排查,并按人员类别进行信息登记管理。各重大工程项目县级直接责任部门和属地乡镇要切实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督促各重大工程项目做实做细人员排查,做到全覆盖,不漏一人。

二、非必要不返乡。2020年,经过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禄丰县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无确诊病例的阶段性成果,全县疫情防控属低风险地区,防控形势安全可控。回家路途遥远,途中所接触的人员也比较复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极易发生交叉感染,且疫情形势严峻,一旦在返乡途中造成交叉感染,将对春节后返岗就业带来诸多不便。各项目工程单位要鼓励工作人员在禄丰就地过年,特别要倡导省外工作人员认清当前疫情形势,不跨省返乡。鼓励工作人员选择通过微信、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给长辈、家人拜年,这样既经济又安全。各项目工程单位和县级直接责任部门、属地乡镇要加强组织协调,为在当地过节的工作人员提供生活保障,严格落实加班补助、节日补贴等各种政策,确保工作人员在禄丰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温馨的春节。

三、返乡前需报备。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返乡,请关注前往地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及时了解疫情防控政策,严格遵守前往地管理规定。准备好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提前规划行程,途中尽量避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途中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中途旅行、访亲。准备返乡人员请提前3天主动向项目工程指挥部报备返乡目的地、当地疫情防控形势等级和预计返回时间。

四、返乡中重防护。进入机场、车站、火车站(高铁站)、港口(码头)、宾馆(酒店)等场所要主动配合落实好“健康码”“通信行程卡”扫码亮码、体温检测、佩戴口罩、信息登记等疫情防控措施,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严格洗手消毒、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保留车票机票,到家后及时对随身物品表面进行消毒。返乡期间,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尽量不要走亲访友、聚餐聚集。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就近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如实告知近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返回时再报备。确需返乡人员在节后返回禄丰的,要提前3天主动向项目工程指挥部报备返回地疫情防控形势等级、预计返回时间、返回途径和14日内旅居史、“健康码”“通信行程卡”申报结果和自身健康等信息。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严禁返回进入禄丰,有14天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的也严禁返回进入禄丰。从中风险地区和其他低风险地区返回的人员,各项目工程指挥部要严格核验“健康码”“通信行程卡”,“黄码”“红码”人员要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并将情况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绿码”人员进行7天健康监测,监测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应立即、就近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如实告知近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各项目工程指挥部要根据人员情况,按照满足疫情发生状态下全体工作人员防护1个月的需求进行应急物资储备,主要包括口罩、红外体温仪、消毒药械等物品;同时,要预留出单独的临时隔离场所,以应对疫情突发状况。县发展和改革局和属地乡镇要在节前对各项目工程指挥部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应急物资储备充足。

违反上述工作要求的,将从严追责问责。

禄丰县发展改革局:0878-6080020。

禄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0878-4125708。


附件2


禄丰县工商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加强人员排查。县内各工商企业要全面排查用工人员情况,对省外人员、省内州外、州内县外及县内人员要分类进行排查,特别要对来自当前国内高中风险地区的人员进行重点排查,并按人员类别进行信息登记管理。县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县商务局和属地乡镇要切实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督促各工商企业做实做细人员排查,做到全覆盖,不漏一人。

二、非必要不返乡。2020年,经过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禄丰县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无确诊病例的阶段性成果,全县疫情防控属低风险地区,防控形势安全可控。回家路途遥远,途中所接触的人员比较复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极易发生交叉感染,且疫情形势严峻,一旦在返乡途中造成交叉感染,将对春节后返岗就业带来诸多不便。各工商企业要鼓励工作人员在禄丰就地过年,特别要倡导省外工作人员认清当前疫情形势,不跨省返乡。鼓励工作人员选择通过微信、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给长辈、家人拜年,这样既经济又安全。各工商企业和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属地乡镇要加强组织协调,为在当地过节的工作人员提供生活保障,严格落实加班补助、节日补贴等各种政策,确保工作人员在禄丰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温馨的春节。

三、返乡前需报备。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返乡,请关注前往地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及时了解疫情防控政策,严格遵守前往地管理规定。准备好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提前规划行程,途中尽量避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途中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中途旅行、访亲。准备返乡人员请提前3天主动向所属企业报备返乡目的地、当地疫情防控形势等级和预计返回时间。

四、返乡中重防护。进入机场、车站、火车站(高铁站)、港口(码头)、宾馆(酒店)等场所要主动配合落实好“健康码”“通信行程卡”扫码亮码、体温检测、佩戴口罩、信息登记等疫情防控措施,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严格洗手消毒、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保留车票机票,到家后及时对随身物品表面进行消毒。返乡期间,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尽量不要走亲访友、聚餐聚集。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就近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如实告知近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返回时再报备。确需返乡人员在节后返回禄丰的,要提前3天主动向所属企业报备返回地疫情防控形势等级、预计返回时间、返回途径和14日内旅居史、“健康码”“通信行程卡”申报结果和自身健康等信息。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严禁返回进入禄丰,有14天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的也严禁返回进入禄丰。从中风险地区和其他低风险地区返回的人员,各工商企业要严格核验“健康码”“通信行程卡”,“黄码”“红码”人员要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并将情况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绿码”人员进行7天健康监测,监测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应立即、就近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如实告知近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各工商企业要根据人员情况,按照满足疫情发生状态下全体工作人员防护1个月的需求进行应急物资储备,主要包括口罩、红外体温仪、消毒药械等物品;同时,要预留出单独的临时隔离场所,以应对疫情突发状况。县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县商务局和属地乡镇要在节前对各项目工程指挥部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应急物资储备充足。

违反上述工作要求的,将从严追责问责。

禄丰县工业信息化科技局:0878-4122811。

禄丰县商务局:0878-4129818。

禄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0878-4125708。


附件3


禄丰县在外务工创业和求学人员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非必要不返乡

回家路途遥远,途中所接触的人员比较复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极易发生交叉感染,且疫情形势严峻,一旦在返乡途中造成交叉感染,将对春节后返岗就业、返校就学等带来诸多不便。各乡镇、村(社区)要鼓励外出人员留在当地过年,特别要引导外出国境、旅居国内高中风险地区人员认清当前疫情形势,不跨省返乡。鼓励工作人员选择通过微信、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给长辈、家人拜年,这样既经济又安全。

二、严格实行报备

禄丰县境外及省外返乡人员须提前3天向返回村(社区)报备,如实说明返乡前所在地区是否属于疫情中高风险区和个人是否进行核酸检测、有无接触史、返回时间、返回方式、目前健康状况等基本信息。村(社区)要对相关信息认真做好登记,并按相关人员类别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境外及省外返乡人员报备登记实行“零报告”“日报告”,由村(社区)认真负责登记备案于每日16:00前报所属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梳理汇总后于每日18:00前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三、分类采取措施

(一)对于从境外进入(返回)禄丰的人员,按照省州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境外进入人员实施“14+14”健康管理措施的要求,村(社区)首先要查验其是否有在第一入境地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解除证明和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相应证明的将其纳入村(社区)网格化随访管理,进行居家隔离14天,并在隔离期满前督促其进行1次核酸检测。在核验过程中,若发现从陆路入境人员已在第一入境地已实施“14+7”天隔离管理的,将其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并再居家隔离7天。

(二)对于从国内高风险地区进入(返回)禄丰人员,要严格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即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进行3次核酸检测,隔离期满且核酸检测阴性人员,解除隔离观察,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并做好7天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参加各类集体活动,不聚餐、不聚集、不出入公共场所。若发现从高风险地区人员无集中隔离证明材料的,要将情况第一时间报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由乡镇组织人员初步核查情况后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三)对于来自国内中风险地区进入(返回)禄丰的人员,村(社区)要查验其是否持有7日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无法提供,应立即报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后临时就地隔离留观,并督促其在做好个人防护后到禄丰县人民医院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持有7日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到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解除隔离,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

(四)对于来自国内其他低风险地区进入(返回)禄丰的人员,在报备过程中核验“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可有序流动;如“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为“绿码”但体温异常的,要劝导其第一时间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为“黄码”或“红码”的,要将情况第一时间报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由乡镇组织人员初步核查情况后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四、加强人员管控

各乡镇要组织各村(社区)加大对省外返乡人员摸排力度,时刻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动态,发现近期从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进入(返回)人员,要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开展核验报备工作,并将有关人员情况立即报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各乡镇在接到报告后,要按照人员类型迅速采取相关防控措施。乡镇、村(社区)防控工作人员在实施就地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健康监测中,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违反上述工作要求的,将从严追责问责。

禄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0878-4125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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