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集镇供水管网项目(高峰乡段)需要使用林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云南恒通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禄丰县集镇供水管网项目(高峰乡段)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缓解广通镇片区居民生活用水、企业用水和部分农业灌溉用水紧张的困难。
四、项目建设地点:禄丰市高峰乡。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为以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为准;面积为1.4198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涉及林木采伐蓄积47.27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拟使用林地权属为禄丰市境内集体林地1.4198公顷(其中:禄丰市高峰乡海联村委会集体林地1.4198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项目业主统一与林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并及时足额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8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4129230。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