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首页 >> 正文

《禄丰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

日期:2021年11月16日   作者: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点击:[]

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受禄丰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禄丰市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9月27日在禄丰市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举行了《禄丰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准备情况

2021年9月10日,按规定在禄丰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了关于举行《禄丰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听证时间等相关内容。9月14日,发布了关于举行《禄丰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主持人、听证委员、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及听证代表名单等事项。由于工作原因,于9月16日发布关于举行《禄丰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结果报告(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的补充公告,听证会时间调整为9月27日。

(二)听证会召开

2021年9月27日早上9:00,听证会在禄丰市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举行;决策发言人是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周智荣;主持人是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段丽芳;听证记录人是杨晓枫、杨海梅。

本次听证会共邀请听证代表41名,实际到会代表41名。

听证代表:市司法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4个乡(镇)人民政府各一名代表;金山镇新河社区、南雄社区、官洼社区、官场社区、大北厂社区书记(主任)、法律工作者、村民代表。

会议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1.听证主持人介绍听证事项并核实参加人员身份等情况。

2.听证监察人根据核实的听证代表人数及参加情况宣读准予召开听证会的监察意见书。

3.听证主持人宣读听证会纪律。

4.决策发言人就《禄丰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的背景、基本情况、必要性、成果等作简要情况说明。

5.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决策发言人有针对性地进行答辩。

6.听证记录人请听证代表审阅本人的发言记录签字确认,并将发言记录整理汇总后报听证委员进行合议。

7.听证主持人宣读合议书。

8.听证监察人对本次听证会的举行过程出具听证监察意见。

9.主持人作总结发言。

10.听证委员、听证代表、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字核定。

二、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会议期间,41名听证代表就听证事项陈述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每位听证代表事前都做好了认真准备,发言紧扣主题,观点明确,主要意见和建议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标准方面:

1.水泥地坪厚度10cm以下20元/㎡,厚度10cm以上100/㎡;

2.钢架大棚根据用途等应进行细分类型;

3.水井、水窖、水池突出功能性不用分规格,可合并。

(二)青苗补偿标准方面:

1.增加烤烟,划分为早期、中度、成熟期、采烟期,分别补偿1500元/亩、3500元/亩、6000元/亩;

2.葡萄根据品种制定补偿价格;

3.建筑物补偿标准:建议按照建筑物的建成年份和装修投入情况进行细化;

4.地坪的补偿标准:建议按照体积(立方)来进行赔付;

5林木、果木的补偿标准:建议按照零星杂树、风景树、果树三类划分;

6.果树类又按照干果树和水果树进行划分,三类树木的苗圃也需要进行细化补偿标准,不建议按胸径的标准来补偿;

7.瓜果蔬菜中的洋瓜建议按照掐瓜尖和结洋瓜来区分补偿;

8.建议适当提高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补偿标准,同时也限制耕地上栽种林木、果木的补偿标准,不能高于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标准,才能确保耕地种粮,不能鼓励利用耕地种树;

9.厕所的补偿过低,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旱厕改造后,全部都改为三格式水冲式厕所;

10.构建筑物厕所增加化粪池项目按260元/立方米进行补偿;

11.鱼塘打捞及损失费金山近几年是按照6000元/亩进行补偿,建议按照不低于6000元/亩的标准执行;

12.零星树木补偿,建议按照果木树,风景绿化树,果树三类进行分类:

(1)林木树类,建议按照胸径1元/公分进行补偿;

(2)风景绿化树,建议按照胸径3元/公分进行补偿;

(3)果木树类,1至2公分按2元/株进行补偿,2.1公分至4公分按10元/公分进行补偿,4.1公分至8公分按15元/公分进行补偿,8.1公分以上按照20元/公分进行补偿。

三、听证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

上述意见和建议,经听证委员合议后,由主持人就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现场评议并答复如下:

1.该补偿标准还需报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汇总后平衡,后续将按审查意见与周边县(市)进行平衡调整。

2.补偿标准缺失,后续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调整完善。

3.建筑物补偿标准,关于是否包含装修会在使用说明中进行明确;砖混结构、砖木结构补偿价格偏低,市政府将及时研究后进行适当调整。

4.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补偿标准、零星林木、零星果木补偿标准的相关问题,遵照符合《技术指南》要求的前提下,逐条修改完善,尽量让补偿标准做到让地方好用、适用。

5.坟墓补偿标准:坟墓补偿内涵及补偿标准的确定,市政府将及时研究后调整完善。

6.青苗补偿标准:名贵树种、中药材等市场价值波动较大,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补偿标准中存在的漏项,将遵照符合《技术指南》要求的前提下,逐条修改完善。

7.下一步将会对修改完善后的成果,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确保补偿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上一条:征占用林地审批结果公告
下一条:关于注销禄丰市县城旧城棚户区改造(西片区)拆迁范围内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的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