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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2023年中央提前下达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下达公示

日期:2023年03月29日   作者:   来源:市乡村振兴局项目股    点击:[]

关于下达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


金山镇、恐龙山镇财政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2〕163号)要求,结合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经报请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同意,现将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0万元下达给你们,资金专项用于2023年少数民族发展项目支出。收入科目列入2022年“1100231·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科目详见附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资金管理的通知》(云财脱贫组〔2021〕2号)和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22〕23号)等规定严格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发挥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成效。衔接资金不得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欠发达地区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包括: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等。

二、请按照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关于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安排计划的请示》(禄巩固振兴组办请〔2023〕2号)内容严格资金监管,加快项目实施及资金支出进度,注重绩效管理,切实发挥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在我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重要成效。补助资金持续倾斜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的少数民族脱贫村,并统筹兼顾少数民族非脱贫村,推动均衡发展。资金专项用于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和民族村寨发展,用于组织实施1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补助资金100万元,1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补助资金500万元。金山镇、恐龙山镇要科学择优确定项目,将产业发展作为支持重点,示范村、示范镇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规模不得低于补助资金的60%。

三、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神,项目资金安排使用要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并按规定做好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数据录入工作,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项目在年内如期按质完成。

附件:1.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下达情况表;

          2.禄丰市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绩效目标表。

禄丰市财政局  禄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1月29日

附件1

            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下达情况表

序号

预算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预算科目

资金补助

(万元)

备注

支出功能分类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部门支出经济分类

1

金山镇财政所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

“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工程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50302基础设施建设

31005基础设施建

200

示范镇、示范村产业发展项目投入不得低于60%。因项目尚未评审,下达资金时支出科目先按此表下达,待项目评审修改完成后各乡镇请严格按照不低于60%的产业发展项目投入比例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2130505生产发展

300

2

恐龙山镇财政所

阿纳社区侏罗纪新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工程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40

2130505生产发展

60

合计

600


附件2—1

  禄丰市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禄丰市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市级财政部门

禄丰市财政局

市级主管部门

禄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项目实施单位

金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金额:

500万元

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500万元

年度

总体

目标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结合禄丰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补助资金用于实施金山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项目1个,项目的实施可有效夯实产业发展基础,促进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及各族群众增收致富。

绩效

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新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

1个

财政补助资金及时到位率

100%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补助资金使用违规违纪问题

财政补助资金公告公示情况

100%

年度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支出率

≥97%

资金用于产业发展项目比例

≥60%

时效指标

资金拨付及时率

=100%

项目完成及时率

2023年11月30日前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民族示范乡镇受益人口数量

≧81313人

产业项目受益群众户均增收数

≥200元

促产业发展和群众增收效果

效果明显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建设使用年限(年)

≧10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民族示范镇群众满意度

≧90%

附件2—2

禄丰市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禄丰市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市级财政部门

禄丰市财政局

市级主管部门

禄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项目实施单位

恐龙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金额:

100万元

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100万元

年度

总体

目标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结合禄丰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补助资金用于实施恐龙山镇阿纳社区侏罗纪新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1个,项目实施可有效巩固和提升少数民族村寨基础设施,促进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及少数民族群众增收致富。

绩效

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新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

1个

财政补助资金及时到位率

100%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补助资金使用违规违纪问题

财政补助资金公告公示情况

100%

年度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支出率

≥97%

资金用于产业发展项目比例

≥50%

时效指标

资金拨付及时率

=100%

项目完成及时率

2023年11月30日前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民族示范村受益人口数量

≧889人

产业项目受益群众户均增收数

≥200元

促产业发展和群众增收效果

效果明显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建设使用年限(年)

≧10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民族示范村群众满意度

≧90%

上一条:禄丰市2023年中央提前下达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公示
下一条:禄丰市2023年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下达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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