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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市青龙山绿色建材项目(一期)拟占用林地公示

日期:2023年09月2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市青龙山绿色建材项目(一期)需要占用林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中电建(禄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市青龙山绿色建材项目(一期)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加工区、物流廊道、砂石工厂、排土场、首采平台。

四、项目建设地点:禄丰市金山镇、恐龙山镇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拟使用林地面积91.3791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需采伐活立木蓄积6141.9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权属:禄丰市恐龙山镇独瓦房村民委员会上早谷田6组集体林地0.1473公顷、上早谷田7组集体林地7.8478公顷、哨普田15组集体林地0.2130公顷、大村子12组集体林地3.8953公顷、大村子13组集体林地4.0117公顷、大村子2组集体林地4.6333公顷、箐口1组集体林地25.6681公顷、马安山8组集体林地0.4182公顷、龙堡冲10组集体林地24.6217公顷;金山镇小街村民委员会上龙潭集体林地0.2996公顷;鲁家村社区大白邑集体林地2.6283公顷、易卜郎集体林地5.0587公顷、杨家村1组集体林地1.4373公顷、杨家村2组集体林地12.6267公顷、铜厂箐集体林地0.2391公顷、鲁上队集体林地0.6330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的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项目业主与林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后支付。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4129230。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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