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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禄丰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临时设施(一期)拟占用林地公示

日期:2024年04月0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云南禄丰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临时设施(一期)需要占用林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中电建(禄丰)抽水蓄能开发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云南禄丰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临时设施(一期)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下库弃渣场、下库材料堆存场1、探洞道路改造、前期进场临时施工道路R10、下库材料堆场2、下库结构金属拼装场、建设管理营地、前期施工机械进场便道、生活用房。

四、项目建设地点:禄丰市高峰乡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拟使用林地面积7.4994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需采伐活立木蓄积100.6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权属:禄丰市高峰乡九龙村委会大地一组二组集体林地3.5262公顷、花箐一组二组集体林地2.9886公顷;黑井镇青龙村委会上青龙村小组集体林地0.9846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的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项目业主与林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后支付。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4129230。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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