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经营主体(企业)有的多年未经营、有的多年未年报、有的登记住所无该企业、有的改制后未及时办理后续注销手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占用禄丰市经营主体库资源,影响经营主体准确性,误导政策导向。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限期十五日内到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本企业所属相关事宜,逾期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联系人:曹女士、高先生
联系电话:0878-4142885
特此公告
附件:企业名单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