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小松棵光伏电站接网工程项目临时施工便道、施工平台建设项目需要占用草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草原单位:云南天星实业有限公司
二、使用草原项目名称:禄丰市小松棵光伏电站接网工程项目临时施工便道、施工平台建设项目
三、使用草原的用途:施工便道、施工平台。
四、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使用草原涉及禄丰市碧城镇、勤丰镇。
五、使用草原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禄丰市集体草原0.1230公顷。
六、使用草原的权属:禄丰市碧城镇前营社区集体草地0.0789公顷、好义村委会集体草地0.0113公顷、青山村委会集体草地0.0250公顷;勤丰镇马街社区集体草地0.0078公顷、鸡街社区集体草地0.0050公顷。以上草地四至界线清楚,无权属争议。
七、拟使用草原的补偿情况:本项目的草原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项目业主与草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后支付。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4129230。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