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5年水利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云水人〔2025〕8号)、《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楚雄州水务局关于2025年度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楚水通〔2025〕15号)、《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禄丰市水利水电工程系列职称申报及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申报
(一)水利正高级工程师(含特殊人才水利工程正高级工程师);
(二)水利高级工程师(含特殊人才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
(三)水利工程师;
(四)水利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二、申报的范围对象
全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水利水电动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测量等专业科研、规划、勘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符合水利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价标准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在水利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相关水利工程技术工作、具有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在职高技能人才。离退休人员、公务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三、申报程序
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民主、择优开展职称申报审核推荐工作。
(一)市级、乡(镇)所属人员:单位注册账号、个人注册账号、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含公示)、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上报提交云南省水利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楚雄州水利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1、已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委托代理机构注册账号、个人注册账号、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含公示)、委托代理机构审核推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上报提交云南省水利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楚雄州水利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未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单位注册账号、个人注册账号、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含公示)、单位所在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上报提交云南省水利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楚雄州水利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三)申报人员一般应在本人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劳务派遣人员可以通过用工单位申报,需用工单位出具在职证明及业绩证明,申报材料需在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同步公示。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水利工程正高、副高级工程师人员准备申报材料及方式: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填写此表中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所在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各级人事部门必须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
2.《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评价简表》(系统自动生成)及人员名单。需用人单位审核盖章、进行线下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并附单位出具的公示情况说明(附件3、7)。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取得的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包括技术员证、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职称资格证书)、聘书(包括技术员、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职称聘书)以及培训(进修)证书扫描件等。扫描件须经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原件后签章确认。
4.业绩成果和研究成果。必须是在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获得的,同一成果不能在不同的位置重复上传。提交公开发表的相关专业论文须指定1篇较新的代表作;提交评审的论文须提供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论文用稿通知不予采用。
5.反映本人水平和业绩的其他材料。属多人合作成果的,用人单位须出具申报人量化成果名次证明;属多人合编(著)出版的书籍,只需提交涉及申报人所编(著)的篇、章、节。
6.资质证书情况。按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取得的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技术员初级中级高级)的职务序列分类,每层级包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含封面、内容页、发证机关盖章页)和同级职务聘任文件或聘书(聘书须与证书层级对应,需体现聘任起止时间及单位公章)。
7.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申报人员,提供营业执照等能证明用人单位性质的材料。混合所有制经济单位以控股方确定单位性质,需提供公司章程等证明材料。申报人还需提供劳动合同等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
8.电子照片。申报人彩色免冠蓝底证件照,宽高比例为4.5:7-6:7,文件大小为200KB-1M。
9. 2025年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通过的申报人员,需提供新的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
10.线上申报材料具体以线上平台出现的必填或选填项为准(带*为必填),相关附件请扫描为PDF格式,单个文件限3M以内。
11.所附材料复印件均须在个人姓名处作明显标记,按照时间顺序分类上传。
(二)申报水利水电中级、初级工程师申报人员准备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1版)(以下简称《评审表》)(详见附件1)一式2份。要求:认真阅读《评审表》填表说明,规范填报。已填好的《评审表》原则上不反复涂改。
2.《推荐评审水利工程职称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附件2)一式1份。要求:放入评审材料资料中装订成册。
3.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要求:复印清晰,平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A4纸单面。放入评审材料中装订成册。
4.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要求:需提供申报人员国民教育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两个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装订。
5.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取得的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复印件各1份。要求:复印清晰,平正,任职资格证书、聘书按时间先后顺序装订。
6.业绩、研究成果。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利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35号)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其中涉及公开发行在期刊上的研究成果的,必须复印期刊封面、目录、正文。要求:材料真实。装订顺序与《评审简表》填写顺序一致。
7.评审材料。要求:将评审材料按《楚雄州水利水电工程职称评审材料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要求规范牢固装订成一册,《一览表》牢固粘贴于资料袋或者文件盒正面。
8.公示材料。要求:将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情况进行公示,并附公示情况说明和公示情况照片,装订成册。
五、申报审核时间
(一)高级职称申报时间(线上申报)。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03-21 18:00:00;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5-06-13 18:00:00;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5-06-20 18:00:00;组织推荐截止时间为7月4日;评委会受理截止时间为7月25日。
申报人员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中级、初级职称申报时间(线下申报)。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04-21 18:00:00;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5-06-30 18:00:00;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5-06-30 18:00:00。
申报人员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六、其他事项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在申报职称过程中,除对应按照以上要求准备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法人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要求:复印件需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有单位具体经办人签字和落款时间并加盖单位印章,放入评审材料中装订成册。原件由各单位在资格审核时一并携带审核。
(二)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1份。要求:复印件需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有单位具体经办人签字和落款时间并加盖单位印章,放入评审材料中装订成册。提供的劳动合同应已经市人社局备案。原件由各单位在资格审核时一并携带审核。
(三)《承诺书》3份。要求:1份放入评审材料装订成册,2份放入评审材料不需装订。需负责人或经办人签字的地方需手工签字并由单位盖章确认。
(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要求:复印件需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有单位具体经办人签字和落款时间并加盖单位印章,放入评审材料中装订成册,原件由各单位在资格审核时一并携带审核。
七、按时上报,确保申报评审工作顺利开展
因高级职称和中级、初级职称申报方式不同,请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于6月13日前完成高级职称线上个人申报工作;于6月30日前完成中级、初级职称线下申报工作。逾期将不再受理本年度职称申报。
申报工作所需,请各位申报人员加入2025职称申报群。联系人及电话:延加丽,0878-4121193 0978-4141410。平台技术人员电话:0871-65836836、65353824、65862043。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