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全市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现将《2025年度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2025年度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5日
2025年度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根据省、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要求,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在全市开展2025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云南省劳动就业条例》等组织实施。
二、抽查主体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抽查对象
在全市系统备案管理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中按5%或8户随机抽取。
四、抽查内容
服务场所明示事项(营业执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监督机关、监督电话、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许可证)执行情况;以及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章程或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等情况;台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五、抽查时间
2025年3月14日至10月30日期间。
六、抽查方式
随机抽查。
七、抽查程序
(一)名单抽取
抽查对象在辖区内市场主体库中统一抽取,并按照抽查计划实施抽查。执法抽查人员由抽查实施机关根据实际需要从执法抽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匹配。抽查对象如在本年度中已经被抽取抽查过的,则不再进行抽查;抽查对象如已经被其他抽查计划抽取但尚未实施抽查的,应合并抽查事项一并实施抽查。
(二)结果判定
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相关台账资料,以及实地核查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进行结果判定。
(三)结果处理
1.抽查结果录入。2025年10月5日前,按照“谁抽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分别将所查事项的抽查结果录入“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系统,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其中,涉企信息统一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并记于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
2.依法处理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抽查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处理,对涉嫌犯罪的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