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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办案故事】2岁男童抚养费追索始末

日期:2025年07月0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我愿意接受法庭调解,每月支付450元抚养费直至18周岁,今天一次性支付孩子前期医疗费2000元,今后孩子生病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我愿意承担在扣除医疗报销部分后自费部分的50%”近日,禄丰市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追索抚养费一案“尘埃落定”,被告黄某某当庭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协议内容。

李某乙是一名2岁幼童,其母李某甲与其父黄某某于2021年11月5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后因感情破裂2人于2022年7月28日经法院调解解除婚姻关系,婚姻关系解除后,李某甲检查出已怀孕,并于2023年3月27日生下李某乙。因李某乙出生后体弱多病,加之李某甲为照顾年幼的孩子无法外出务工、无固定生活来源,无法支撑李某乙的日常生活、看病等开销,母子二人生活陷入了困境。期间,李某甲曾多次试图向黄某某索要孩子抚养费,均遭黄某某以孩子不是自己的为由拒绝支付,继而拉黑了李某甲的电话、微信、QQ等联系方式,断绝和李某甲的一切联系。

禄丰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信息后,为了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民事权益,第一时间联系到李某甲,通过初步调查核实,检察机关告知李某甲申请支付抚养费的诉求符合受案条件,2023年10月30日,李某甲到检察机关提交材料申请支持起诉。

围绕黄某某对于李某乙是否是自己亲生子女存在异议这一案件焦点,禄丰市人民检察院多次到李某甲和黄某某所在村委会、村民小组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听取了村委会干部、当地村民和李某甲父母的意见,调取查看李某乙的住院病历材料,全面核实了案件事实、进一步固定证据,所有证据均指向李某乙是黄某某的婚生子女。但黄某某拒绝沟通,遂无法做出亲子鉴定,诉讼陷入僵局,检察官多次耐心细致与其沟通、释法说理,在做出亲子鉴定后,经两次开庭及法院调解下,该案最终得以解决。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向黄某某及其家人开展释法说理,黄某某表示:血缘和亲情是永远无法割断的,作为父亲今后会切实履行抚养孩子的法定职责,为孩子的明天提供稳定的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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