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式寄养春风化雨让孤残儿童心里长出幸福花
近年来,禄丰市积极探索孤残儿童家庭寄养模式,由政府出资将孤残儿童寄养在社会家庭中,让他们感受家庭温暖,拥有属于自己的“家”,让孤残儿童心里长出幸福花。
“我在家里生活得很幸福快乐。”孤残儿童陈某莲因肢体残疾被遗弃,被寄养在社会家庭中。当被问及是否生活幸福快乐时,她咧着小嘴笑着,虽然显出几分孩子羞怯的神色,却像正常家庭的孩子一样脸上洋溢着甜蜜的微笑。
为了让这些孤残儿童在寄养家庭中生活得幸福快乐,全力保障孤残儿童的合法权益,市民政局采取了强有力的举措。
一是严格把关寄养家庭。在儿童寄养家庭的选择上,禄丰市民政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把关。要求寄养家庭出示家庭成员体检证明以及无犯罪证明,严格审核家庭寄养审批表、寄养协议、入户检查表等,并对寄养家庭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不仅确保了寄养家庭有能力承担孩子的抚养任务,还确保了寄养家庭能够对孩子的成长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二是落实基本生活保障。为确保孤残儿童的基本生活无忧,禄丰市严格落实国家政策,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按照要求提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散居孤残儿童每人每月补助1370元。
三是助力孤残儿童圆梦。对符合条件的孤残儿童及时申报“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按每人每学年1万元的标准进行资助,按季度进行发放。
四是定期进行探视走访。每个乡镇配备一名儿童督导员,每个村(社区)配备一名儿童主任,对辖区内孤儿每月至少联系一次,每季度至少入户走访一次。
五是积极开展康复工作。对社会散居残疾儿童,及时纳入“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对象范围,提供手术类救治、非手术类救治、体检和康复医疗等服务。对肢体残疾孤儿,积极联系上级部门,为他们量身定制假肢等。
截至2025年6月,全市共有92名孤儿等特困儿童,建立14个乡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站,配备乡镇儿童督导员14名,儿童之家168个,配备儿童主任168名,及时发放孤残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61.695万元,发放福彩圆梦助学金3万元。
下一步,禄丰市将继续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帮扶模式,鼓励更多爱心企业、慈善组织和志愿者加入关爱行动,共同为孤残儿童营造温暖、健康的成长环境。让更多的孤残儿童回归家庭,健康成长,让孤残儿童幼小的心灵生长出幸福的花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