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农业农村局拟使用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扶持新型主体名单公示
根据《禄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禄财农〔2022〕56号)要求,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二批)新型主体培育(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中拟扶持3个合作社,每个合作社5万元,扶持资金共15万元;拟扶持2个家庭农场,每个家庭农场4万元,扶持资金共8万元。结合项目实施方案和禄丰市农业农村局项目申报通知要求,按合作社、家庭农场自愿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推荐、市农业农村局批复的程序,经禄丰市农业农村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拟对禄丰县一平浪镇阿井农源农产品种植营销专业合作社等3个农民合作社和禄丰市惠芳家庭农场等2个家庭农场进行扶持,现予公示。
一、拟扶持合作社3个,扶持资金各5万元
1.禄丰县一平浪镇阿井农源农产品种植营销专业合作社(一平浪镇阿井村委会)
2.禄丰县小铺子兴畜养殖专业合作社(金山镇小铺子村委会)
3.禄丰彝乡情种养专业合作社(一平浪镇纳甸村委会)
二、拟扶持家庭2个,扶持资金各4万元
1.禄丰市惠芳家庭农场(勤丰镇高楼村委会)
2.禄丰市金山镇味之源家庭农场(金山镇南雄村委会)
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9月21日。
对公示情况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我局经管站联系。联系人:周树发 联系电话:0878—6019690。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