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7日,禄丰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刘某某袭警案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听证会,邀请听证员、案件侦查人员代表参加听证会,禄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晓峰主持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量刑情节、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法律依据、犯罪嫌疑人的认罪认罚情况等进行解释说明,并着重向参会人员说明了变更强制措施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如实供述其涉嫌的犯罪事实,真诚认罪悔罪,遵守监规,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变更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当事人刘某某陈述了自己的袭警行为并当场表示真诚悔过、自愿认罪认罚,表示其女儿不久前收到了外省某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恳请司法机关能给他送女儿去开学报到的机会。侦查人员介绍了犯罪嫌疑人到案后的表现,结合全案侦查办理情况同意变更强制措施。
三名听证员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听取了各方的意见后,就评议事项积极评议并发表了各自的意见,一致认为变更强制措施既符合法律规定又体现了司法温情,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听证会后,检察机关于当日书面建议公安机关对刘某某变更强制措施,公安机关于次日将刘某某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
近年来,禄丰市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检察中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规范办案、提升质量上狠下功夫,始终保持对严重犯罪“严”的震慑力度,罚当其罪;对轻微犯罪、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等依法准确落实“宽”的政策,发挥好“宽”的教育作用,减少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积极适应严重暴力犯罪持续下降、轻微犯罪大幅上升的刑事犯罪结构变化,通过轻罪治理实践探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