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法治教育,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辍学和违法犯罪,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氛围,4月3日,借高峰初级中学、高峰乡中心学校召开春季学期家长会之际,高峰司法所所长和晓芳走进高峰乡中心学校开展了一场以“严管控辍保学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活动。高峰初级中学、高峰乡中心小学、高峰幼儿园共873名师生和家长参加了本次活动。
活动中,和晓芳所长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全体师生、家长详细解读了义务教育法的核心内容,重点强调了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定权利和义务,阻碍适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行为的法律后果等,并结合典型案例,生动讲解了监护人未履行送学义务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学校、家长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应尽的职责,特别强调:“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法定权利和义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按时送适龄儿童入学;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违反规定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和晓芳所长在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同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融入宣讲,宣讲通过生动的案例,向家长和师生们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讲述了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启动和实施等内容,特别强调了预防校园欺凌的重要性,提醒学生们既不要做施暴者,也不要做受害者,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作一名知法、守法、尊法的好学生。
此次宣讲不仅增强了学生们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还有效提升了全体师生及家长对义务教育政策的知晓程度。
下步工作中,高峰司法所将认真履行司法职能,深入开展“利剑护蕾”行动,将触角延伸到“控辍保学”法治宣讲工作中,共同营造“依法送学、依法就学、依法保学”的浓厚氛围,切实以法之名,护航成长。(高峰司法所 和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