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印发粘贴禁渔文件、通告192份,发放、粘贴禄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在龙川江(禄丰段)流域重点水域实施禁捕的通告96份,发放禄丰县关于在龙川江(禄丰段)流域重点水域实施禁捕的公开信2625份,县农业局 县公安局关于严禁炸鱼、毒鱼及非法电捕鱼作业的通告(音频)、县政府关于龙川江禁捕的通告(音频)及媒体小广播宣传车等宣传29次,利用护林防火宣传车在1-6月开展龙川江十年禁捕的通告等音频2个(次)进行宣传,编写信息6篇,在禄丰信息网站上报道2篇,在云南日报、云南经济日报上宣传报道2篇;开展龙川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日常巡河89次,开展联合行动35次,巡查人员295人次、巡查车辆76驾次,组织召开镇村龙川江十年禁捕相关会议16次,以“线上线下无销售,餐饮单位无供应,”的目标全面禁售龙川江水产品,持续开展“打击非法经营龙川江水生生物专项执法行动”。配合或联合有关部门检查水产品销售经营点(1个85次),检查农(集)贸市场1个85次,检查经营场所餐饮单位、商场、超市41个1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