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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案例,敲警钟!妥安乡3起违规野外用火案例通报

日期:2023年05月02日   作者:束建梅、山润敏   来源:妥安乡    点击:[]

连日来我乡高温天气持续,天气干燥,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提高广大群众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妥安乡加大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的打击力度和违法人员的惩处力度,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对近期森林高火险期违规野外用火案例进行通报,希望广大群众吸取教训,以此为戒,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案例警示1

妥安乡妥安村委会毕家丫口村村民毕某某于2023年4月22日03∶20在无嘟噜路边田中焚烧油菜秆,被巡查值班人员发现并及时扑灭,依据《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及村规民约等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100元罚款,并进行普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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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警示2

妥安乡罗申村委会梅道庵村村民钟某某于2023年4月28日10∶10在梅道庵村小组自己家房子旁焚烧秸秆,被巡查值班人员发现并及时扑灭,依据《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及村规民约等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罚款,并进行普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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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警示3

妥安村委会龙山村村民杨某某于2023年5月1日6∶30在龙山太极湾中焚烧油菜秆,被巡查值班人员发现并及时扑灭,依据《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及村规民约等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200元罚款,并进行普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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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妥安乡全域仍然处于森林火灾高风险期,森林火灾极其易发,请广大党员群众务必提高警惕,切勿心怀侥幸,杜绝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若因一时疏忽引发森林火灾,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到法律的严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因过失引发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故意放火引发森林火灾,造成人身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将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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