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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二轮第二批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典型案例“禄丰恐龙国家地质公园保护不力、监管落实不到位”整改工作情况(2)

日期:2024年04月1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禄丰市委、市政府压实责任,从严从实做好云南省第二轮第二批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禄丰恐龙国家地质公园保护不力、监管落实不到位”整改工作,整改落实情况如下:一是压实整改责任,成立整改专班。二是加强恐龙山镇阿纳社区禄丰聚源种植园小枣种植基地种植地块农业面源污染防控,严格控制发展规模。开展联合排查核实,经查该基地建设于2019年,手续齐全,区划地类为耕地,地处云南禄丰恐龙国家地质公园二级保护区;开展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禄丰市恐龙山镇党委、政府先后5次入户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政策宣传,向基地负责人送达了《云南禄丰恐龙国家地质公园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告知书》和整改工作要求;建立环境保护制度,严格执行《禄丰聚源种植园小枣种植基地环境保护制度》,落实农药减量,与养殖大户购买猪粪60吨,发酵后用于小枣施肥,杜绝超标使用化肥情况的发生;落实秸秆回收,与禄丰丰品循环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秸秆回收协议,修剪的小枣秸秆由禄丰丰品循环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粉碎用于制作有机肥;严格落实废旧农膜回收,将历年农药废弃物2364个和废弃农膜857.6公斤运至恐龙山镇废旧回收点;同时按照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要求清理生活垃圾,全面落实面源防控污染整改措施,消除了禄丰聚源种植园的种植地块面源污染隐患;进行土壤检测。委托云南环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基地土壤进行检测,并于2024年1月23日出具了《检测报告》(编号:YNHP54010305),报告显示铅、汞、铬等20项指标均为合格。三是加强对恐龙山镇梨园村委会黑铺村鱼塘管理,不得进行经营活动。开展联合摸排核查,实地深入黑铺村对黑铺村鱼塘是否存在有经营情况进行摸排走访,经查该水塘属黑铺村农业生产用水设施,建设时间约为1957年,占地面积5.712亩,2021版划入地质公园保护区内,属居民点保留区,未开展经营性活动;加强学习,增强环保意识。召开环保整改工作部署会议和环保整改工作推进会议,集中学习《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禄丰恐龙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禄丰恐龙国家地质公园巡查巡护制度》等有关文件,明确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黑铺村水塘从事或经营水产养殖活动,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和村民生态环保意识,形成环境保护,人人有责,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设立环境保护标识牌,在黑铺村鱼塘显眼位置设立“禁止垂钓、禁止开展经营性活动字样”,告知牌2块;压实水塘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人,签订管理责任书,加强日常管护,有效防止环境污染的情况发生,使黑铺村农业生产用水得到较好保护。

恐龙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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