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民政局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
目 录
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二、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基本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6.部门收入总表
7.部门支出总表
8.部门基本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明细表
9.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10.“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11.部门基金支出预算表
12.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
13.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4.财政部分供养人员支出预算表
15.保运转支出预算表
16.保民生支出预算表
17.部门支出预算科目汇总表
18.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表
19.部门经济分类支出科目表
20.政府经济分类支出科目表
21.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22.两套经济科目对照支出预算表
23.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禄丰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禄丰县民政局是禄丰县人民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其职能主要是进行对县辖区内的民政事业进行管理,主要有社会管理的一部分(如地名管理、社团,收养,婚姻登记、殡葬改革、老龄事务等职能),国防建设的一部分(如优待抚恤、退役安置、烈士褒扬等),社会救助的一部分(救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城镇流浪无着落人员救助等),社会建设的一部分(如基层民主建设、地名区划等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民政局机关为行政编制单位。下属的军干所、殡葬管理所、婚姻登记处均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独立编制,纳入局机关预算、核算;禄丰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为事业单位,独立编制,纳入局机关预算、核算;救助管理站、福利院、殡仪馆,公墓管理所为独立核算事业编制。
(三)重点工作概述。一是进一步深化脱贫攻坚工作,坚决完成县委、县政府部署任务;二是加大社会救助力度,低保救助进一步精准化,扶贫兜底措施更加完善;三是加大养老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新模式;四是大力推行殡葬改革,促进我县火化率、入墓率大幅度提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5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31人。在职实有5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3人,财政部分供养53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共中:离休1人,退休22人。
单位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87.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85.79万元,政府性基金401.5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单位经营性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87.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04.2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83.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04.29万元(本级财力804.2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房东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04.29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80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2.15万元,项目支出22.14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3.20万元,主要用人员保障经费和单位项目工作经费;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02万元;221住房保障支出45.07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782.15万元,项目支出22.14万元)。
五、省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万元,主要用于(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无)。
六、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经费1.1万元。
六、固定资产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固定采购算数为1.1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相比持平。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上年基本支出预算6,86.82万元,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782.15万元,较上年增加95.33万元,增长率13.88%。主要是人员增加及工资增长等因素。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本年项目预算收入22.14万元,较上年相比大幅减
少,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没有列入年初预算中。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或减少)0.98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控制招待支出规模和招待人数。一是“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二是“三公”经费预算数仅指部门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不含预算执行中上级补助性支出。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用名词(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支出31.02万元,较去年27.4万元增加3.6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未固定资产828.04万元,人均占有15.62万元。
十一、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绩效情况说明
无。
附件:禄丰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