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司法局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
目 录
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二、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基本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6.部门收入总表
7.部门支出总表
8.部门基本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明细表
9.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10.“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11.部门基金支出预算表
12.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
13.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4.财政部分供养人员支出预算表
15.保运转支出预算表
16.保民生支出预算表
17.部门支出预算科目汇总表
18.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表
19.部门经济分类支出科目表
20.政府经济分类支出科目表
21.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22.两套经济科目对照支出预算表
23.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禄丰县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和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编制禄丰县司法局部门预算并予以公开。
一、部门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贯彻执行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拟定全县司法行政的具体规章、制度、措施和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及法律常识工作,制定全县的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县各乡镇、各个部门、各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工作。
3、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的律师、公证工作,指导法律顾问、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工作。
4、领导和管理全县乡镇司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5、指导全县社会矛盾调处工作。
6、负责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管理“148”法律援助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等工作。
7、协助和参与立法工作;完善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内部法制建设。
8、负责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安置帮教工作;承担禄丰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禄丰县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职能。
9、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物资、装备的计划、分配和使用,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内部的财务管理工作。
10、承办禄丰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8年工作要点:
一是以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把司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县的工作大局来谋划和发展;二是抓好 “七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三是狠抓刑罚执行落实,提高社区矫正执法水平;四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五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确保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全覆盖;六是拓展法律服务范围,深化各项司法体制改革;七是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禄丰县司法局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使用财政拨款,确保全年任务的完成。
(二)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
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按照收支平衡原则,从严控制各项支出,既体现实际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工作目标,安排预算。
(三)总体思路
依据云南省财政厅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做好部门预算。按照机构编制内实有人数编制人员和公用支出预算,并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58人,退休14人。部门内设机构(股室)分别是局办公室、基层股、政工股、人民调解股、法治宣传股、社区矫正股、安置帮教股、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部门车辆编制2辆、实有2辆。
四、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预算拨款收入883.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83.3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73.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万元。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47.28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8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3.38万元,占98.87%;项目支出10万元,占1.13%。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47.28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
(一) 基本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2018年用于保障禄丰县司法局机关及各乡镇司法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经费支出873.8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840.11万元;办公经费、印刷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33.2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机构等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是大调解中心人员工资及工作经费。与上年对比,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纳入了部门预算。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单位车辆运转支出、压缩了公务接待次数。一是“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和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二是“三公”经费预算数仅指部门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不含预算执行中上级补助性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无
七、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绩效情况说明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特殊名词解释
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禄丰县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禄丰县司法局
2018年 1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