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财教〔2019〕142号
禄丰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三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奖补资金的通知
县教育体育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奖补资金的通知》(楚财教〔2019〕215号)文件通知,现将中央财政补助我县的2019年度第三批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奖补资金278.01万元一次性下达给你局。有关事项现一并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补助资金,为中央财政补助我县的第三批用于因布局调整进城读书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补助资金。
二、鉴于县城区学校进城读书学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启动工作滞后,中央奖补资金形成历年滚存使用的状态,且2019年春、秋两个学期我县县城区五所义务教育学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补助资金已经用历年滚存结余资金解决,因此,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暂由县教育体育局代管,待2020年春季学期开始后,再由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全县各义务教育学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所需资金情况,具体统筹安排分配落实至各学校。
三、此次下达的县城区学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支出功能分类款用于小学的171.85万元请列入 2019年“2050202·小学教育”支出预算科目,用于初中的106.16万元请列入2019年“2050203·初中教育”支出预算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请全部款列2019年“50902·助学金”预算支出科目;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请全部款列2019年“30308·助学金”预算支出科目。
附件:2017年至2019年县城区学校营养改善计划中央奖补结余资金分配落实情况统计表。
禄丰县财政局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