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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预算公开

日期:2023年03月02日   作者:会计核算站   来源:教育局办公室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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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禄丰市教育体育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禄丰市教育体育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禄丰市教育体育局2023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禄丰市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能职责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教育体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市教育体育事业经费统计分析。管理和指导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工作;统筹管理民办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各类学校的设立、调整和终止审批(报批)工作。组织实施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及自学考试等其他社会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统筹管理全市中小学生学籍。统筹全市竞技体育改革发展,管理业余训练和设置竞技运动项目;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统筹全市青少年体育改革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全市体育竞赛管理,组织举办市级体育赛事,组织参加州级、省级、全国及国际体育赛事。贯彻《全民健身条例》,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指导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负责高危体育项目的行政审批和监管;负责全市体育设施建设的审批和监管。指导和协调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的科研、科普工作;负责教育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指导中小学教育体育技术装备、电化教育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实施信息技术现代化和远程教育工作;管理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普通话师资培训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负责对全市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教育体育法律法规及政策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乡镇人民政府的教育体育职责履行情况和全市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学校体育教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国防教育和禁毒防艾教育;指导全市青少年科技活动和校外教育工作。统筹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做好各类应急预案及安全演练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全市教育体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指导学校教职工管理和教育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管理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指导与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职称改革工作,负责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工作。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监督管理公共体育设施使用;推进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管理监督体育运动中的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宣传思想、脱贫攻坚、统战和群团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安全股、教育股、纪委检查组、教育工会、计财基建股、会计核算工作站、教研室、校安办、后勤服务中心、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股、人事股、招生考试办公室、体育股、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所属单位46个,分别是:

1.禄丰市第一中学

2.禄丰市第三中学  

3.禄丰市第四中学  

4.禄丰市职业高级中学  

5.禄丰市教师进修学校  

6.禄丰市龙城初级中学  

7.禄丰市松园初级中学  

8.禄丰市金山小学  

9.禄丰市城南小学  

10.禄丰市第一幼儿园  

11.禄丰市第二幼儿园  

12.禄丰市仁兴初级中学  

13.禄丰市猫街初级中学  

14.禄丰市勤丰初级中学  

15.禄丰市和平初级中学  

16.禄丰市土官初级中学  

17.禄丰市恐龙山初级中学  

18.禄丰市龙源实验学校  

19.禄丰市中村初级中学  

20.禄丰市彩云初级中学  

21.禄丰市一平浪初级中学  

22.禄丰市高峰初级中学  

23.禄丰市文星初级中学  

24.禄丰市广通中学  

25.禄丰市妥安初级中学  

26.禄丰市仁兴镇小学  

27.禄丰市碧城镇小学  

28.禄丰市勤丰镇小学  

29.禄丰市和平镇小学  

30.禄丰市路溪小学  

31.禄丰市土官镇小学  

32.禄丰市腰站小学  

33.禄丰市恐龙山镇小学  

34.禄丰市中村乡小学  

35.禄丰市金山镇小学  

36.禄丰市彩云镇小学  

37.禄丰市一平浪镇小学  

38.禄丰市旧庄小学  

39.禄丰市干海资学校  

40.禄丰市高峰乡小学  

41.禄丰市广通镇小学  

42.禄丰市妥安乡小学  

43.禄丰市黑井镇小学  

44.禄丰市广通幼儿园  

45.禄丰市特殊教育学校  

        46.禄丰市第三幼儿园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党对教育体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1.抓实党的创新理论武装;2.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3.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4.全面提升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基层党建质量;5.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6.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落实落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牢抓住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1.全面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2.健全和完善教材管理工作体制机制;3.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4.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5.强化家庭教育。

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1.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2.提升基础教育;3.做强职业教育;4.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

深化教育改革开放,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1.高质量编制教育体育“十四五”规划;2.全面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3.持续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4.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发展;5.系统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化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1.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2.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培训;3.推动义务教育教师市管校聘和校长职级制;4.深化教师综合管理评价改革。

提升保障能力,筑牢高质量发展基础:1.健全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经费投入机制;2.实施好各项教育惠民工程;3.做好学生资助工作;4.大力发展智慧教育;5.加强教育体育科学研究工作;6.全面推进依法治教;7.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8.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扎实工作,推进体育工作迈上新台阶:1.促进体教融合发展;2.稳步推进竞技体育;3.深入推进群众体育发展;4.加快体育产业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7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47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46个。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202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182人。在职实有410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10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736人,其中: 离休1人,退休1735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财务总收入81,820.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1,820.4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收入预算增加5,113.8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升级升档和教师职称职务晋升工资增加,社会保险基数相应调整增加。2023年按部门预算系统录入要求,将局机关和下属47所学校公务接待费纳入部门预算,预算公务接待费0.7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1,820.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1,820.4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1,820.43万元(本级财力81,820.4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增加5,113.8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升级升档和教师职称职务晋升工资增加,社会保险基数相应调整增加。2023年按部门预算系统录入要求,将局机关和下属47所学校公务接待费纳入部门预算,预算公务接待费0.72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1,820.4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1,82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820.43万元,与上年对比,预算收入增加5,113.8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升级升档和教师职称职务晋升工资增加,社会保险基数相应调整增加。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预算收入增加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2050101行政运行725.3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676.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8.88万元;2050199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51.64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支出51.64万元;2050201学前教育2658.5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590.9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67.61万元;2050202小学教育29626.2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9219.3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06.84万元;2050203初中教育14924.6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4697.9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26.77万元;2050204高中教育7725.0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7047.5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77.5万元;2050302中等职业教育1127.2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118.4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8.8万元;2050701特殊学校教育407.7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401.1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54万元;2050801教师进修229.6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19.4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19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3099.5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3099.56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29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8298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35.1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135.19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46.1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46.15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1.3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1.39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926.8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3926.89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208.2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2208.26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63.0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363.02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5255.8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5255.81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禄丰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72万元,较上年减少27.15万元,下降80.1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禄丰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部门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较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禄丰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72万元,较上年减少30.15万元,下降97.6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人120次。

减少的原因为: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部门运行成本,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明显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增长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加的原因是:随着公车使用时间的增加,车辆耗损程度也会加剧,需要更多维护和保养;工作量增大,用车频繁,增大了用车的成本。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

     1.遗属补助资金

     2.职业年金记实缴费资金

     3.民师退养补助资金

     4.教育系统临聘人员工资

     5.校长职级制奖励资金

     6.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财政补助资金

     7.2023年普通高中绩效资金

     8.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

     9.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

    10.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

    11.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

    12.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13.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资金

    14.学前教育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15.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

    16.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

    17.普通高中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补助资金

    18.普通高中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

    19.普通高中2023年非税收入收支预算资金

    20.中职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

    21.中职教育农村、涉农专业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

    22.中等职业教育东西协作送读上海学生交通费补助资金

    23.职业高中2023年非税收入收支预算资金

    24.楚雄州贫困学子奖励计划补助资金

    25.楚雄州少数民族学子奖励计划补助资金

    26.教育表彰工作会及教师节走访慰问专项补助资金

    27.第十五届州运会参赛资金

    28.普通高中教育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投入保障资金

    29.2022年结转2023年项目资金

   (二)立项依据

1. 遗属补助资金

根据1980年2月《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暂行规定〉的通知》(民发[1980]5号、财事〔1980〕34号)等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以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

2.职业年金记实缴费资金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 第四条 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

3.民师退养补助资金

根据国家教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农村年老病残民办教师生活补助费的暂行规定》的规定,和云南省教委、省财政厅、省人事厅联发的“云教人字〔89〕048号文件、云教人字〔93〕第029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4.教育系统临聘人员工资

根据《十六届县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纪要》从2016年起每年安排885万元用于市教育体育系统临聘人员工资支出。

5.校长职级制奖励资金

根据《楚雄州教育体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的实施办法》和《二届市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纪要》规定执行。

6.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财政补助资金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财政补助经费保障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7.2023年普通高中绩效资金

根据《十六届县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纪要》规定执行。

8.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

根据《楚雄州教育体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楚雄州学前教育第四期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关于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通知》执行。

9.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

根据《楚雄州教育体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楚雄州学前教育第四期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关于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通知》执行。

10.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云南省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06〕36号)文件精神,2006年春季学期开始,国家深化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全面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即: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提供教科书、免除学杂费补助学校公用经费、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

11.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教育局关于建立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通知》执行。

12.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根据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为确保教育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帮助农村脱贫家庭学生完成学业,中央、省、州相继出台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云南省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06〕36号)文件精神,2006年春季学期开始,国家深化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全面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即: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提供教科书、免除学杂费补助学校公用经费、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调整为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不再实行全覆盖。

13.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资金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实施意见等3个试行文件的通知(云教基〔2012〕45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21〕36号)》文件精神执行。

14.学前教育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7〕91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21〕36号)》文件精神执行。

15.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2〕25号)文件,为进一步改善我省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项目。

16.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

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教〔2017〕65号)、《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精准资助实施方案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教贷〔2017〕17号)、《禄丰县财政局 禄丰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禄财教〔2011〕40号)以及《禄丰县教育体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禄丰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禄教通〔2019〕4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教学管理工作实际,按照具体的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制度,实施国家助学金项目。

17.普通高中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补助资金

根据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为确保教育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帮助农村脱贫家庭学生完成学业,中央、省、州相继出台了普通高中农村脱贫家庭学生免学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补助、考取高校农村脱贫家庭学生学费奖励、考取高校彝州农村脱贫家庭学生学费奖励等资助政策。

18.普通高中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

根据《关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精准资助实施方案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教贷〔2017〕17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21〕36号)》文件精神执行。

19.普通高中2023年非税收入收支预算资金

根据《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丰县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收缴及成本核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禄政办通〔2020〕17号)文件精神执行。

20.中职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文件的通知》(云财教〔2012〕502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21〕36号)》文件精神执行。

21.中职教育农村、涉农专业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文件的通知》(云财教〔2012〕502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21〕36号)》文件精神执行。

22.中等职业教育东西协作送读上海学生交通费补助资金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滇西实施方案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云教贷〔2017〕25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21〕36号)》文件精神执行。

23.职业高中2023年非税收入收支预算资金

根据《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丰县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收缴及成本核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禄政办通〔2020〕17号)文件精神执行。

24.楚雄州贫困学子奖励计划补助资金

根据《楚雄州教育局 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印发《彝州建档立卡贫困户学子奖励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楚教通〔2018〕50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21〕36号)》和《楚雄州教育体育局等四部门关于调整优化学生资助政策助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楚教通〔2022〕24号)文件精神执行。

25.楚雄州少数民族学子奖励计划补助资金

根据《楚雄州教育局 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少数民族学子奖励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楚教通〔2017〕69号)和《楚雄州教育体育局等四部门关于调整优化学生资助政策助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楚教通〔2022〕24号)文件精神执行。

26.教育表彰工作会及教师节走访慰问专项补助资金

根据《中共禄丰县委 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禄发〔2014〕7号)文件精神执行。

27.第十五届州运会参赛资金

根据《楚雄州“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第十五届州运会比赛实施方案》、《禄丰市教育体育局参加第十五届州运会比赛实施方案》和《禄丰市代表团参加楚雄州第十五届运动会经费预算》文件精神执行。

28.普通高中教育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投入保障资金

根据《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丰市绿色能源与绿色制造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等11个方案的通知》(禄政办通〔2022〕19号)文件精神执行。

29.2022年结转2023年项目资金

根据《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结转2022年》(楚财教〔2021〕116、132、135号)、《2021年第二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楚财教〔2021〕178号)、《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楚财教〔2022〕133号)和《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地方补助资金》(楚财教〔2022〕174号)文件精神执行。

(三)项目实施单位

1.遗属补助资金

由市教育体育局和39所学校组织实施。

2.职业年金记实缴费资金

由市教育体育局和涉及的各学校组织实施

3.民师退养补助资金

由涉及的碧城镇小学、金山镇小学、腰站小学、黑井镇小学、和平镇小学5所学校组织实施。

4.教育系统临聘人员工资

由市教育体育局和46所学校组织实施。

5.校长职级制奖励资金

由市教育体育局和44所学校组织实施。

6.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财政补助资金

由市教育体育局和33所学校组织实施。

7.2023年普通高中绩效资金

由市教育体育局和3所高中组织实施。

8.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

由市教育体育局和21所公办幼儿园组织实施。

9.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

由市教育体育局和37所民办幼儿园组织实施。

10.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

由市教育体育局和40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实施。

11.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

由市教育体育局和3所高中组织实施。

12.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由市教育体育局和41所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组织实施。

13.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资金

由市教育体育局和78所幼儿园(含公办园、民办园)组织实施。

14.学前教育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由市教育体育局和78所幼儿园(含公办园、民办园)组织实施。

15.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

由市教育体育局和41所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组织实施。

16.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

由市教育体育局和3所高中组织实施。

17.普通高中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补助资金

由市教育体育局和3所高中组织实施。

18.普通高中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

由市教育体育局和3所高中组织实施。

19.普通高中2023年非税收入收支预算资金

由市教育体育局和3所高中组织实施。

20.中职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

由市教育体育局和市职业高级中学组织实施。

21.中职教育农村、涉农专业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

由市教育体育局和市职业高级中学组织实施。

22.中等职业教育东西协作送读上海学生交通费补助资金

由市教育体育局和市职业高级中学组织实施。

23.职业高中2023年非税收入收支预算资金

由市教育体育局和市职业高级中学组织实施。

24.楚雄州贫困学子奖励计划补助资金

由禄丰市教育体育局和3所普通高中、1所中等职业学校组织实施。

25.楚雄州少数民族学子奖励计划补助资金

由禄丰市教育体育局和3所普通高中、1所中等职业学校组织实施。

26.教育表彰工作会及教师节走访慰问专项补助资金

由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

27.第十五届州运会参赛资金

由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

28.普通高中教育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投入保障资金

由禄丰市教育体育局和3所普通高中组织实施。

29.2022年结转2023年项目资金

由禄丰市教育体育局和涉及的45所学校组织实施。

(四)项目基本概况

1.遗属补助资金

市教育体育系统2023年遗属补助,按照107/人.月标准发放155人,按照123/人.月标准发放1人,按照135/人.月标准发放1人,按照233/人.月标准发放98人,合计255人,预算资金476124元。

2.职业年金记实缴费资金

2023年市教育体育系统123人退休,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职业年金虚账账户做实资金预算要求,预算资金11312545.03元。

3.民师退养补助资金

市教育体育系统2023年民师退养人数7人,按照1611/人.月标准发放,预算资金135324元。

4.教育系统临聘人员工资

市教育体育系统2023年临聘人员505人,预算资金8850000元。

5.校长职级制奖励资金

市教育体育系统2023年校长职级制奖励资金,按照一级校长2500/人.月标准发放5人;二级校长2000/人.月标准发放20人;三级校长1500/人.月标准发放14人;四级校长1000/人.月标准发放1人;五级校长500/人.月标准发放1人。预算资金2046000元。

6.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财政补助资金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为享受乡镇工作岗位津贴和乡村教师差别化津贴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课后服务财政补助,补助标准为150元/年.生,其中州级补助100元/年.生,市本级补助50元/年.生,全市33526名学生补助1884825元。(含2022年秋季学期)

7.2023年普通高中绩效资金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为3所高中实施绩效奖金,每年60万元。

8.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按照一级幼儿园生均2700元,二级幼儿园生均2000元,三级幼儿园生均1800元,未评级幼儿园生均1400元预算。一级幼儿园2103人,预算5678100元,二级幼儿园1052人,预算2104000元,三级幼儿园341人,预算613800元,未评级幼儿园1550人,预算217000元,合计10565900元。

9.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按照生均100元预算,2023年教育体育系统民办幼儿园5164人,预算516400元。

10.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

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公用经费是义务教育阶段(含特殊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后,补助学校的保障公用经费,是学校公用经费的来源。

11.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

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是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补助普通高中学校的保障公用经费,是学校公用经费的主要来源。

12.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范围为学前教育学校、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寄宿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普通高中农村脱贫家庭学生,以及非寄宿学生中的农村脱贫家庭学生和非农村脱贫家庭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四类学生。根据上级每年下达的补助资金和人数,在优先确保农村脱贫家庭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后,其余资金用于资助其他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3.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资金

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儿童在园期间的保教费用及伙食费补助。资助对象为公办及惠普性民办幼儿园3-5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14.学前教育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学前教育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主要用于儿童在园期间的保教费用及伙食费补助。资助对象为公办及惠普性民办幼儿园3-5岁在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困难儿童。

15.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

我市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试点地区,实施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其中城区学校实施范围为农村户口和农转城学生),享受学生32130人。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5.00元,每年按200天计算,由学校按每天5.00元的标准和实际在校天数免费为学生提供营养餐。

16.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

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我市2023年资助1458人,市本级预算资金105000元。

17.普通高中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补助资金

普通高中脱贫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学杂费,国家对学校予以补助。

18.普通高中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金由各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19.普通高中2023年非税收入收支预算资金

3所高中2023年度非税收入收支资金预算。

20.中职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

中职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用于奖励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21.中职教育农村、涉农专业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

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

22.中等职业教育东西协作送读上海学生交通费补助资金

2023年原中等职业教育东西协作送读上海学生交通费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的实施,对楚雄州2022年和2023年东西协作送读上海接受中职教育的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读期间往返交通费每生每年补助2000元,及时按标准补助,对符合条件学生资助全覆盖,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确保顺利完成职业教育,为就业夯实基础,实现家庭经济的稳步增长。

23.职业高中2023年非税收入收支预算资金

市职业高级中学2023年度非税收入收支资金预算。

24.楚雄州贫困学子奖励计划补助资金

用于楚雄州原建档立卡贫困学子奖励,奖励标准4000元/生.年,2023年预计补助12人,资金由州县两级承担,其中:州级承担40%,县级承担60%。实行一次性奖励。

25.楚雄州少数民族学子奖励计划补助资金

楚雄州少数民族学子奖学金专项资金对2023年考入本科及以上的楚雄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学生,实行一次性奖励。

26.教育表彰工作会及教师节走访慰问专项补助资金

2023年教育表彰工作会及教师节走访慰问专项补助资金

27.第十五届州运会参赛资金

用于第十五届州运会训练、比赛等资金。

28.普通高中教育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投入保障资金

用于普通高中教育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

29.2022年结转2023年项目资金

城乡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项目为支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附属设施建设。

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为支持改善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的基本办学条件,切实加强未达标学校建设,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工作,支持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

(五)项目实施内容

1.遗属补助资金

用于教育体育系统已故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2.职业年金记实缴费资金

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职业年金虚账账户做实资金。

3.民师退养补助资金

用于市教育体育系统民师退养人员生活补助。

4.教育系统临聘人员工资

用于市教育体育系统临聘人员工资支出。

5.校长职级制奖励资金

用于教育体育系统校长职级制津贴。

6.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财政补助资金

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课后服务财政补助。

7.2023年普通高中绩效资金

用于3所高中实施绩效奖金。

8.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

用于公办幼儿园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学竞赛、教学质量提升及第三方评价的政府购买服务、办公、会议、印刷、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教育信息化网络费用,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学生课桌椅、床铺、食堂设施设备的零星补充购置及维修维护,房屋、建筑物、校园内道路、围墙、大门、运动场地、教室内教师讲台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学校勤工俭学购买生产设备和工具,校园绿化美化、校园文化建设,学生健康体检费,校方责任保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费,公务接待费等。

9.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

用于补助民办幼儿园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学竞赛、教学质量提升及第三方评价的政府购买服务、办公、会议、印刷、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教育信息化网络费用,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学生课桌椅、床铺、食堂设施设备的零星补充购置及维修维护,房屋、建筑物、校园内道路、围墙、大门、运动场地、教室内教师讲台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学校勤工俭学购买生产设备和工具,校园绿化美化、校园文化建设,学生健康体检费,校方责任保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费,公务接待费等。

10.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

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公用经费标准为:小学650元/生.年,初中850元/生、年,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学生数每生每年再增加200元;特殊教育学校6,000元/生.年。其中: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照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学生规模不足10人的教学点按照30人核定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学竞赛、教学质量提升及第三方评价的政府购买服务、办公、会议、印刷、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教育信息化网络费用,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学生课桌椅、床铺、食堂设施设备的零星补充购置及维修维护,房屋、建筑物、校园内道路、围墙、大门、运动场地、教室内教师讲台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学校勤工俭学购买生产设备和工具,校园绿化美化、校园文化建设,学生健康体检费,校方责任保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费,公务接待费,非财政供养人员经费(不得用于学校食堂工勤人员的工资支出)等。

11.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

用于普通高中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学竞赛、教学质量提升及第三方评价的政府购买服务、办公、会议、印刷、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教育信息化网络费用,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学生课桌椅、床铺、食堂设施设备的零星补充购置及维修维护,房屋、建筑物、校园内道路、围墙、大门、运动场地、教室内教师讲台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学校勤工俭学购买生产设备和工具,校园绿化美化、校园文化建设,学生健康体检费,校方责任保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费,公务接待费等。

12.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特殊教育1,250元/生.年;非寄宿的农村脱贫家庭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小学500元/生.年,初中625元/生.年,特殊教育1,250元/生.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按月发放,通过转账发放到学生家长银行卡。

13.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资金

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资金按照人均300元/生.年的标准,资助面为幼儿总人数30%,用于资助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按学期评审转账发放到幼儿家长银行卡。

14.学前教育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学前教育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按照700元/生.年的标准,按学期评审转账发放到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幼儿家长银行卡。

15.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按每天5.00元的标准,为享受补助的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免费提供等价、优质的营养食品,供餐食品以牛奶、鸡蛋、米线、面条、糕点、水果为主,实行定点定时供餐就餐。

16.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

普通高中阶段脱贫家庭学生生活费补助2000元/生.年,按学期评审转账发放到学生银行卡。

17.普通高中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补助资金

普通高中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补助资金1300元/生.年,按学期评审转账发放到学生银行卡。

18.普通高中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

普通高中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补助资金2500元/生.年,按学期评审转账发放到学生银行卡。

19.普通高中2023年非税收入收支预算资金

3所高中2023年度非税收入收支资金预算。

20.中职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

中职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2000元/生.年,按学期评审转账发放到学生银行卡。

21.中职教育农村、涉农专业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

中职教育农村、涉农专业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补助资金2000元/生.年,按学期评审转账发放到学生银行卡。

22.中等职业教育东西协作送读上海学生交通费补助资金

2023年原中等职业教育东西协作送读上海学生交通费补助专项资金,对楚雄州2022年和2023年东西协作送读上海接受中职教育的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读期间往返交通费每生每年补助2000元,按学期评审转账发放到学生银行卡。

23.职业高中2023年非税收入收支预算资金

市职业高级中学2023年度非税收入收支资金预算。

24.楚雄州贫困学子奖励计划补助资金

用于楚雄州原建档立卡贫困学子奖励,奖励标准4000元/生,实行一次性奖励。

25.楚雄州少数民族学子奖励计划补助资金

楚雄州少数民族学子奖学金专项资金对2023年考入本科及以上的楚雄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学生, 奖励标准5000元/生,实行一次性奖励。

26.教育表彰工作会及教师节走访慰问专项补助资金

2023年教育表彰工作会及教师节走访慰问专项补助资金,每年安排100000元。

27.第十五届州运会参赛资金

用于第十五届州运会训练、比赛等资金,200000元。

28.普通高中教育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投入保障资金

用于普通高中教育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400000元。

29.2022年结转2023年项目资金

1)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结转2022年  

涉及禄丰市城南小学教学综合楼、禄丰市彩云中学教学综合楼、禄丰市第三中学 运动场、禄丰市妥安中学篮球场、禄丰市第一中学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5个项目。

2)2021年第二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  

涉及禄丰市松园中学运动场1个项目。

3)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  

涉及禄丰市碧城镇炼甸小学运动场、围墙、禄丰市彩云镇松石小学篮球场、禄丰市城南小学学校围墙、禄丰市干海资学校篮球场学校围墙等33个项目。

4)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地方补助资金  

涉及禄丰市中村乡小学棠海饮水管道维修、禄丰市旧庄中心小学中心小学教学楼、宿舍维修改造、 禄丰市城南小学篮球场面层维修、 禄丰市黑井镇小学中心小学学生宿舍屋面防水、禄丰市第三中学道路维修改造、禄丰市文星中学教学楼、食堂维修改造6个项目。

(六)资金安排情况

1.遗属补助资金

市教育体育系统2023年遗属补助,按照107/人.月标准发放155人,按照123/人.月标准发放1人,按照135/人.月标准发放1人,按照233/人.月标准发放98人,合计255人,预算资金476124元。

2.职业年金记实缴费资金

2023年市教育体育系统123人退休,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职业年金虚账账户做实资金预算要求,预算资金11312545.03元。

3.民师退养补助资金

市教育体育系统2023年民师退养人数7人,按照1611/人.月标准发放,预算资金135324元。

4.教育系统临聘人员工资

市教育体育系统2023年临聘人员505人,预算资金8850000元。

5.校长职级制奖励资金

市教育体育系统2023年校长职级制奖励资金,按照一级校长2500/人.月标准发放5人;二级校长2000/人.月标准发放20人;三级校长1500/人.月标准发放14人;四级校长1000/人.月标准发放1人;五级校长500/人.月标准发放1人。预算资金2046000元。

6.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财政补助资金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为享受乡镇工作岗位津贴和乡村教师差别化津贴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课后服务财政补助,补助标准为150元/年.生,其中州级补助100元/年.生,市本级补助50元/年.生,全市33526名学生补助1884825元。(含2022年秋季学期)

7.2023年普通高中绩效资金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为3所高中实施绩效奖金,每年60万元。

8.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按照一级幼儿园生均2700元,二级幼儿园生均2000元,三级幼儿园生均1800元,未评级幼儿园生均1400元预算。一级幼儿园2103人,预算5678100元,二级幼儿园1052人,预算2104000元,三级幼儿园341人,预算613800元,未评级幼儿园1550人,预算217000元,合计10565900元。

9.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按照生均100元预算,2023年教育体育系统民办幼儿园5164人,预算516400元。

10.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

城乡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资金由中央、省、州、县(市)按80%、14%、2、4%、3、6%的比例分级负担,按学生人数和标准,2023年预算市级配套资金1153400元。

11.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

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按照生均1500元/年,由省、市按比例承担, 2023年预算市级配套资金8114000元。

12.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由中央、省、州、县(市)按50%、35%、6%、9%的比例分级负担,按学生人数和标准,2023年预算市级配套资金1510400元。

13.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资金

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资金按项目和各项目市级资金分担情况,2023年预算市级配套资金53000元。

14.学前教育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学前教育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按项目和各项目市级资金分担情况,2023年预算市级配套资金271700元。

15.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由省、州、县(市)按70%、12%、18%的比例分级负担,按学生人数、天数和标准。2023年预算市级配套资金4543200元。

16.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

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按项目和各项目市级资金分担情况,2023年预算市级配套资金105000元。

17.普通高中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补助资金

普通高中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补助资金按项目和各项目市级资金分担情况,2023年预算市级配套资金26200元。

18.普通高中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

普通高中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按项目和各项目市级资金分担情况,2023年预算市级配套资金255200元。

19.普通高中2023年非税收入收支预算资金

普通高中2023年非税收入收支预算资金6888920元。

20.中职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

中职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按项目和各项目市级资金分担情况,2023年预算市级配套资金20700元。

21.中职教育农村、涉农专业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

中职教育农村、涉农专业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按项目和各项目市级资金分担情况,2023年预算市级配套资金187400元。

22.中等职业教育东西协作送读上海学生交通费补助资金

中等职业教育东西协作送读上海学生交通费补助资金对本市2022年和2023年东西协作送读上海接受中职教育的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读期间往返交通费每生每年补助2000元,州市级按4:6比例承担。2023年预算市级配套资金174000元。

23.职业高中2023年非税收入收支预算资金

市职业高级中学2023年度非税收入收支资金预算310000元

24.楚雄州贫困学子奖励计划补助资金

用于楚雄州原建档立卡贫困学子奖励,奖励标准4000元/生.年,2023年预计补助12人,资金由州县两级承担,其中:州级承担40%,县级承担60%。2023年预算市级配套资金28800元。

25.楚雄州少数民族学子奖励计划补助资金

奖励标准4000元/生.年,2023年预计补助12人,资金由州县两级承担,其中:州级承担50%,县级承担50%。2023年预算市级配套资金152500元。

26.教育表彰工作会及教师节走访慰问专项补助资金

2023年教育表彰工作会及教师节走访慰问专项补助资金100000元。

27.第十五届州运会参赛资金

用于第十五届州运会训练、比赛等资金,预算200000元。

28.普通高中教育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投入保障资金

用于普通高中教育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预算400000元。

29.2022年结转2023年项目资金

2022年结转2023年支出上级专项经费预算补助专项资金共23416600元。

1)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结转2022年项目3741500元。  

涉及禄丰市城南小学教学综合楼、禄丰市彩云中学教学综合楼、禄丰市第三中学 运动场、禄丰市妥安中学篮球场、禄丰市第一中学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5个项目。

2)2021年第二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1884500元。

涉及禄丰市松园中学运动场1个项目。

3)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6269000元。

涉及禄丰市碧城镇炼甸小学运动场、围墙、禄丰市彩云镇松石小学篮球场、禄丰市城南小学学校围墙、禄丰市干海资学校篮球场学校围墙等33个项目。

4)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地方补助资金1521600元

涉及禄丰市中村乡小学棠海饮水管道维修、禄丰市旧庄中心小学中心小学教学楼、宿舍维修改造、 禄丰市城南小学篮球场面层维修、 禄丰市黑井镇小学中心小学学生宿舍屋面防水、禄丰市第三中学道路维修改造、禄丰市文星中学教学楼、食堂维修改造6个项目。

以上项目2022年预算市级配套资金2786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1.遗属补助资金

按月据实发放。

2.职业年金记实缴费资金

按具体职工实际退休月据实发放。

3.民师退养补助资金

按月据实发放。

4.教育系统临聘人员工资

按月据实发放。

5.校长职级制奖励资金

按月据实发放。

6.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财政补助资金

按学期据实发放。

7.2023年普通高中绩效资金

按学年据实发放。

8.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

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按全年的100%下达项目学校,秋季学期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学生人数核准后,再对全年资金进行清算下达不足部分。用于公办幼儿园日常公用支出,确保正常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促进学校发展。

9.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

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按全年的100%下达项目学校,秋季学期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学生人数核准后,再对全年资金进行清算下达不足部分。用于公办幼儿园日常公用支出,确保正常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促进学校发展。

10.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

城乡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根据中央、省、州资金下达情况,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连同市级配套资金,按全年的80%下达项目学校,秋季学期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学生人数核准后,再对全年资金进行清算下达不足部分。用于学校日常公用支出,确保正常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促进学校发展。

11.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

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根据省下达情况,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连同市级配套资金,按全年的80%下达项目学校,秋季学期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学生人数核准后,再对全年资金进行清算下达不足部分。用于学校日常公用支出,确保正常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促进学校发展。

12.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按学期下达,中央、省、州资金下达后,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连同市级配套资金及时下达项目学校,学校组织项目实施,按月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同时做好食堂供餐计划和供餐食谱,按相关要求做好食品采购配送工作,确保学生在校正常供餐。

13.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资金

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资金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要求,及时做好享受对象的核实评审,资金下达后及时转账发放兑现。

14.学前教育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学前教育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要求,及时做好享受对象的核实评审,资金下达后及时转账发放兑现。

15.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按学期下达,省、州资金下达后,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连同市级配套资金及时下达项目学校,学校组织项目实施,做好供餐计划和供餐食谱,按相关要求做好食品采购配送工作,开学当天起按在校时间每天为学生提供营养餐。

16.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

普通高中阶段脱贫家庭学生国家助学金,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要求,及时做好享受对象的核实评审,资金下达后及时转账发放兑现。

17.普通高中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补助资金

普通高中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补助资金,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要求,及时做好享受对象的核实评审,资金下达后及时转账发放兑现。

18.普通高中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

普通高中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补助资金,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要求,及时做好享受对象的核实评审,资金下达后及时转账发放兑现。

19.普通高中2023年非税收入收支预算资金

普通高中2023年非税收入收支预算资金,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要求,资金下达后及时转账发放兑现。

20.中职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

中职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要求,及时做好享受对象的核实评审,资金下达后及时转账发放兑现。

21.中职教育农村、涉农专业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

中职教育农村、涉农专业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要求,资金下达后及时转账发放兑现。

22.中等职业教育东西协作送读上海学生交通费补助资金

2023年原中等职业教育东西协作送读上海学生交通费补助专项资金,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要求,资金下达后及时转账发放兑现。

23.职业高中2023年非税收入收支预算资金

市职业高级中学2023年度非税收入收支资金预算,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要求,资金下达后及时转账发放兑现。

24.楚雄州贫困学子奖励计划补助资金

楚雄州贫困学子奖励计划补助资金,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要求,及时做好享受对象的核实评审,资金下达后及时转账发放兑现。

25.楚雄州少数民族学子奖励计划补助资金

楚雄州少数民族学子奖学金专项资金,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要求,及时做好享受对象的核实评审,资金下达后及时转账发放兑现。

26.教育表彰工作会及教师节走访慰问专项补助资金

2023年教育表彰工作会及教师节走访慰问专项补助资金,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要求,资金下达后及时转账发放兑现。

27.第十五届州运会参赛资金

用于第十五届州运会训练、比赛等资金,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要求,资金下达后及时转账发放兑现。

28.普通高中教育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投入保障资金

用于普通高中教育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要求,资金下达后及时转账发放兑现。

29.2022年结转2023年项目资金

1)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结转2022年  

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如期完成禄丰市城南小学教学综合楼、禄丰市彩云中学教学综合楼、禄丰市第三中学 运动场、禄丰市妥安中学篮球场、禄丰市第一中学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5个项目。

2)2021年第二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  

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如期完成禄丰市松园中学运动场1个项目。

3)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  

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如期完成禄丰市碧城镇炼甸小学运动场、围墙、禄丰市彩云镇松石小学篮球场、禄丰市城南小学学校围墙、禄丰市干海资学校篮球场学校围墙等33个项目。

4)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地方补助资金  

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如期完成禄丰市中村乡小学棠海饮水管道维修、禄丰市旧庄中心小学中心小学教学楼、宿舍维修改造、 禄丰市城南小学篮球场面层维修、 禄丰市黑井镇小学中心小学学生宿舍屋面防水、禄丰市第三中学道路维修改造、禄丰市文星中学教学楼、食堂维修改造6个项目。

(八)项目实施成效

1.遗属补助资金

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高已故职工遗属生活保障能力。

2.职业年金记实缴费资金

通过项目实施实现退休职工按月足额领取职业年金。

3.民师退养补助资金

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高民师退养生活保障能力。

4.教育系统临聘人员工资

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学校后勤保障能力,调动系统临聘人员工作积极性。

5.校长职级制奖励资金

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高学校校长工资待遇保障水平,调动校长工作积极性。

6.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财政补助资金

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质量,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

7.2023年普通高中绩效资金

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高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

8.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

项目的实施,体现了国家对学前教育的重视,深得民心,提高了家长送子女入园的积极性,为提高3-5岁幼儿园毛入学率支持。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和保障水平,幼儿园基础设施、教育教学设备不断改善,促进了幼儿园办学水平的提高,促进了幼儿园的发展。

9.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

用于补助民办幼儿园项目的实施,体现了国家对民办学前教育的重视,深得民心,提高了家长送子女入园的积极性,为提高3-5岁幼儿园毛入学率支持。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和保障水平,民办幼儿园基础设施、教育教学设备不断改善,促进了民办幼儿园办学水平的提高,促进了幼儿园的发展。

10.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上学体现了国家对教育的重视,深得民心,提高了家长送子女入学的积极性,为普及义务教育提供政策支持。同时,免除学生学杂费后保障学校的公用经费,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和保障水平,学校基础设施、教育教学设备不断改善,促进了学校办学水平的提高,促进了学校的发展。

11.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

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的实施体现了国家对教育的重视,深得民心,提高了家长送子女入学的积极性,为普及义务教育提供政策支持。同时,免除学生学杂费后保障学校的公用经费,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和保障水平,学校基础设施、教育教学设备不断改善,促进了学校办学水平的提高,促进了学校的发展。

12.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项目实施以前,寄宿学生的生活费开支主要有家庭承担,因家庭困难无法承担生活费而未入学或中途辍学的学生为数不少,对师生思想稳定和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影响很大,严重制约教育改革与发展。农村义务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农村贫困家庭学生"上学难"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使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学生在校安稳,为控辍保学提供有力的保障。

13.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资金

项目的实施,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入园给以资助,维护教育公平,全面提升学前教育的整体水平。落实资助资金,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加大力度宣传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满意度≧90%。

14.学前教育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通过项目的实施,减轻原学前教育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就学负担,使原学前教育建档立卡贫困户幼儿顺利入园。对在读的学前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以及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等七类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进行资助。

15.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

项目的实施,解决了农村学生在成长发育过程中,因家庭差异营养补给不足,发育状况不良,发育程度有差异,影响学生智力发育和身心健康成长的问题。是一项民生工程,提高学生营养状况和健康水平,缩小城乡差异,促进教育公平。

16.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

项目的实施,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制度,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支撑。

17.普通高中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补助资金

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带来的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帮助,还是一份温暖的关心和关怀,更有千万学子们心灵的慰藉。可以让学生感受到学校的关爱,在他们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伸出援手,传递一份爱心。同时,助学金也为学生父母减轻了负担,帮助了一个又一个家庭,让大学生更有动力去学习,并能让学生全心投入学习之中。让他们时刻保持积极的心态,高标准要求自己,妥善处理学习和业余活动之间的关系,这不仅能促进学生取得优异的成绩,更能使他们全面发展。。

18.普通高中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

项目的实施,对于提高国民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具有特殊意义。普通高中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是完善国家助学政策体系、推进教育机会公平、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实施精准扶贫帮困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9.普通高中2023年非税收入收支预算资金

普高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尤其是地方政府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共财政体系的有机构成。在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的情况下非税收入已成为增强政府调控能力的重要财力。

20.中职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

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发展有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是优化教育结构、加快职业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重大举措,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这项政策将明显改善我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就学、生活状况,让农村和城市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家庭共享改革成果,对于改变社会上轻视职业教育的观念,吸引更多优秀青少年学生选择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确保所有愿意上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都能够上得起学并顺利完成学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1.中职教育农村、涉农专业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

逐步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是落实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全面提高国民素质,把我国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重要途径;是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推进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重大举措;也是继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之后,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2.中等职业教育东西协作送读上海学生交通费补助资金

对我市2022年和2023年东西协作送读上海接受中职教育的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读期间往返交通费补助,促进东西协作的达成,是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的重要载体,促进各族青少年相互理解尊重、相互欣赏包容、相互学习帮助,让爱我中华的种子在各族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为贫困学子实现人生理想插上腾飞的翅膀。

23.职业高中2023年非税收入收支预算资金

根据国家和省确定的中职教育重点政策、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一是安排省属职业院校集团办学奖补资金,支持集团办学省属中职学校加快升级改造,发展高职教育;二是安排经济欠发达地区中职学校发展奖补资金,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市加强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调整优化中职学校布局结构,扩大优质中职学位供给,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发展能力。

24.楚雄州贫困学子奖励计划补助资金

用于我市原建档立卡贫困学子奖励,奖励标准4000元/生.年,2023年预计补助12人,资金由州县两级承担,其中:州级承担40%,市级承担60%。通过2023年楚雄州贫困学子奖励计划补助资金的实施,减轻12名2023年考入专科及以上的禄丰籍“三类”低收入家庭学子的就学负担,使禄丰籍“三类”低收入家庭学子圆大学梦。

25.楚雄州少数民族学子奖励计划补助资金

2023年考入本科及以上的禄丰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学生,实行一次性奖励。预计资助人数61人,资助标准5000元/生.年,州级分担50%,市级分担50%,资助金额305000元。通过资助项目的实施实施,切实减轻61名2023年考入本科及以上的禄丰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子的就学负担,使禄丰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子圆大学梦。

26.教育表彰工作会及教师节走访慰问专项补助资金

教师节期间“真金白银”重奖教师,用“真金白银”给老师们带来应得的实惠。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反映了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有利于提升教师队伍的职业幸福感,激励争先创优,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7.第十五届州运会参赛资金

一是能强化人们的集体意识和团结互助精神;二是在大型比赛中,要积极维护本市体育运动的尊严;三是体育比赛的法制、公平和竞争精神,能塑造人们的品格。所以体育比赛给运动员带来强身健体的同时,还能让他们感受到团队合作、顽强拼搏的真谛。

28.普通高中教育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投入保障资金

通过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盘活存量、优化增量,力争到2025年,全州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办学水平明显提高,教育质量稳步提升,高分段考生总量逐年提高,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名校录取人数有较大突破,高考总体水平稳居全省前列,人民群众对普通高中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29.2022年结转2023年项目资金

项目的实施,大大改善了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的基本办学条件,使校舍及附属设施变得更加安全和适用,促进了学校办学水平的提高,促进了学校的发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 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 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所产生的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禄丰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501.17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1764.68万元,30202印刷费:3万元,30205水费:0.6万元,30206电费:4万元,30207邮电费:1.98万元,30215会议费:0.5万元,30216培训费:2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0.72万元,30228工会经费:688.66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3.73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3万元。比上年增加了548.19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配比性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月31日,禄丰市教育体育局资产总额82650.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562.85万元,固定资产69044.4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5.54万元,无形资产2027.5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633.6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49.96万元。增加原因是新办一所幼儿园及个学校增加设备购置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4项,账面原值1330.7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2022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

附件:1.禄丰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xls

     2.禄丰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docx

 

禄丰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32

监督索引号532331002360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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