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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3年03月1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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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和州、市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州财政局下达禄丰分局楚财预[2023]8号文件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编制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预算并予以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负责监督管理本市减排目标的落实。

4)负责提出本市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申报和提出州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州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9)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工作。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1)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区域环境保护合作,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有关工作。

15.完成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属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二)机构设置情况

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是州生态环境局派出部门,正科级,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污染防治股、宣传法规股、环境保护督察办、自然生态股5个股所级内设机构。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禄丰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生态环境监测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改善环境质量。加强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强化城区道路扬尘治理、施工扬尘治理、餐饮油烟治理、秸秆焚烧治理,继续开展“散乱污”“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持续开展北甸河流域水体整治、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整治改造提升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加快推进西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持续抓好市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大力开展重点工业企业水污染专项行动、重点流域污染防治、饮用水源地保护和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严防污染地块环境风险,保障人居环境安全;完成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整治目标任务;加强对全市医疗机构进行规范化管理,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对辖区内重点危废产生单位进行全面监管。

2)全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州级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加强协调,深入推进中央环保督察、“绿盾”专项行动和州级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各类问题的整改,对已完成的进行复查复核,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强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挂账销号,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达到整改要求。

3)持续开展环境隐患排查问题整治。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完善互联互通机制,将各类突出环境问题统一汇总建档、统一归口管理、统一组织整治、统一对账销号。

4)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楚发〔2022〕25号)的总体安排部署,坚决落实好碳达峰、碳中和要求,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按照《禄丰市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努力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市),把“良好生态效应”转化为强劲的“经济效应”,不断做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篇大文章。

5)积极组织谋划、实施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环保约束性指标任务的重要保障和有力支撑,在“十四五”期间更要发挥好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作用,积极组织谋划禄丰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项目储备,持续推进禄丰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工程、禄丰市农村环境污水综合治理项目的监督管理。争取一批生态效益好的大项目、好项目,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综合和治理,积极争取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助推禄丰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提质增效。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4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5984.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54.4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533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5352.91万元,增长847.61%,主要原因是在2023年的预算中根据2023年预算编制要求将单位生有资金收入也要列入到2023年度的预算中,增加了5330万元的其他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了22.91万元,增长3.63%,原因是在2022年9月有6人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用经费及单位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也随之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54.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54.4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54.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2.91万元,增长3.63%,主要原因是在2022年9月有6人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用经费及单位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也随之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984.4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5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0.4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91万元,增长4.89%,主要原因在2022年9月有6人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用经费及单位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也随之增加;项目支出34.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00万元,减少15%,主要原因是按州级财力测算在上一年的项目预算支出上有所压缩确保只减不增的情况,所以出现2023年预算项目资金上与上年相比出现减少的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支出8.7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统筹外资金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支出57.5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分。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支出9.7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机构上划前、人员调出、人员退休的职业年金记实资金。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7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失业保险缴费。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支出15.8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机关及执法大队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单位部分。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预算支出10.04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站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单位部分。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支出12.5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支出1.4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支出缴费。

“2110101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预算支出462.2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商品的服务支出(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 2111101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预算支出34.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环境监测与监察业务经费。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41.5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的部门预算中,本部门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5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30万元,较上年17.30万元相比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2023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80万元,较上年的4.80万元相比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0次,共计接待737人次。

无变化的原因是:因在公务接待中禄丰分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支出。虽然公务接待批次有所增加,但在人次上有所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5万元,较上年的12.50万元相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0县市分局监测监察执法专项经费”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

为确保禄丰分局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序开展,执法、监测、污染防治、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的持续推进,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年度考核维持或变好。用于环保督察、检查问题整改、生态环保执法监察督察、环境监测、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生态环保项目实施监督、生态环保核与辐射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污染源普查,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树牢“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是扛牢压实责任深入践行新发展理;二是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是全面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监测站监测能力提升、监测监察运转保障、环境执法监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应急监测与处置各类环保督察,监管执法、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减排目标落实,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四是保障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检定、校准,设备更新改造、易耗品及标准物质购置等费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禄丰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6.61万元,其中:30201 办公费:7.98万元,30205 水费:0.50万元,30206 电费:1.00万元,30211 差旅费:12.85万元,30215 会议费:1.30万元,30216 培训费:2.40万元,30217 公务接待费:4.80万元,30218 专用材料费:4.55万元,30226 劳务费:9.50万元,30227 委托业务费:6.45万元,30228 工会经费:6.90万元,30229 福利费:3.66万元,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0万元,30239 其他交通费用:21.98万元,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4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36万元,减少7.08%,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人员经费与上年相比压缩5%,其次是年初预算州级下达的项目经费生态环境监测监察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了6.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资产总额343.6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3.85万元,固定资产222.8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6.9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2.2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附件:1.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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