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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禄丰大队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日期:2024年03月06日   作者:代品玉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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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禄丰大队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禄丰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禄丰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禄丰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楚编发〔2022〕35号)文件要求,我部门主要职责如下: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受禄丰市交通运输局委托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负责辖区权限内的公路路政执法、地方管理公路联合“治超”职责、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及执法装备管理、负责权限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客货运输股、资产财务股、车技股、稽查中队。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我部门将继续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执法制度规范,在楚雄州交通运输局的领导下,履行禄丰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委托,在禄丰辖区内稳步推进如下工作:

1.负责实施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工程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2.负责辖区权限内的公路路政执法、地方管理公路联合“治超”职责;

3.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及执法装备管理;负责权限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8人,事业编制26人。在职实有2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877171.1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297171.19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580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19365.31元,增长0.3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9365.31元,增长0.18%,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职务职级晋升工资增加,导致工资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297171.19元,其中:本年收入5297171.19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97171.19元(本级财力5297171.19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9365.31元,增长0.18%,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职务职级晋升工资增加,导致工资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877171.1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297171.19元,其中:基本支出5297171.1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365.31元,增长0.18%,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职务职级晋升工资增加,导致工资经费增加;项目支出58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00元,增长1.75%,主要原因分析:临时工工资增加及社会保障缴费经费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3920.80元,具体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42484.60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工资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0053.92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61382.28元,主要用于支付7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210-卫生健康支出263790.92元,具体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42820.2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11350.72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费;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620.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及退休人员大病医疗保险费。

214-交通运输支出3920416.63元,具体为:2140101-行政运行3920416.63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及单位日常办公经费开支。

221-住房保障支出369042.84元,具体为:2210201-住房公积金369042.84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预算。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预算。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9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禄丰大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5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元,下降2.7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禄丰大队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禄丰大队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元,下降9.0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1次,共计接待105人次。

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100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从而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禄丰大队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继续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禄丰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27207.9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119.4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79%,主要原因分析工伤保险经费不再从公用经费中计划,而是单独给经费,所以经费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禄丰大队资产总额2644000.06元,其中,流动资产748836.17元,固定资产净值1598812.1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96351.7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78612.9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39217.7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224500元,其中出租资产175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245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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