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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投诉妥安乡琅井村委会渔池村养猪场问题的报告

日期:2019年12月17日   作者:穆峰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县分局    点击:[]

2019年7月22日我局接到12345政府热线网络平台交办件,投诉“妥安乡琅井村委会渔池村养猪场问题”,我局高度重视,7月23日及时与联系人进行电话沟通办理结果满意,7月23日由分管副局长带队联合妥安乡人民政府、琅井村委会对禄丰妥安丽芬养殖场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相关问题汇报如下。

  1. 基本情况

    禄丰妥安丽芬养殖场,位于禄丰县妥安乡琅井村委会鱼池村522号,法定代表人:袁丽芬,532331xxxxxx02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331MA6KP1W92P ; 禄丰妥安丽芬养殖场于2017年年初建设,地点位于禄丰县妥安乡琅井村委会鱼池村522号,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目前,在栏生猪68头,为集中散养户。禄丰妥安丽芬养殖场东、南、北比邻住户,距琅井村委会约150米。

    二、现场检查情况

    (一)现场检查时,该养殖户正常营业。该养殖场建有一个25立方米及两个10立方米化粪池。化粪池顶端安装有一根直径约20cm塑料管,该塑料管通往村子的排水沟进入琅井河,最后汇入龙川江。检查时,该塑料管有废水外排。

    (二)在琅井村委会通往禄丰妥安丽芬养殖场约100米处可嗅到明显的异味。

    (三)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负责人未能提供农业部门的相关审批手续。

    三、处理措施

    (一)立即封堵擅自建设的化粪池废水排放管道,养殖废水严禁外排;

    (二)在栏生猪68头,为集中散养户,禄丰县农业农村局监管,投诉电话12316。由鉴于禄丰妥安丽芬养殖场周边比邻住户,不宜作为集中式养殖的地点,须另行选点建设;

    (三)另行选点建设集中式养殖场的相关事宜尽快与禄丰县农业农村局联系。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县分局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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