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府采购 >> 正文

禄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禄资源土告字[2017]19号

日期:2017年11月28日   作者:县政管局   来源:楚雄禄丰县电子政务网站    点击:[]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禄资源土告字[2017]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楚雄州国土资源局、禄丰县人民政府批准,禄丰县国土资源局委托云南誉达拍卖有限公司在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金山镇101-01-05-221、101-01-05-223号,共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宗地

编号

土地坐落

土地面积(m2)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规划设计条件

起始价(元/m2)

增价幅度(/m2)

竞买保证金(万元)

备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化率(%

1

101-01-05-221号

禄丰县金山镇旧城区棚改范围内、星宿公园东侧

36786.00

住宅用地

70

>1.0且≤1.2

≤40%

≥25%

1060.00

10.00元或

10.00元整倍数

1170.00


2

101-01-05-223号

禄丰县金山镇旧城区棚改范围内、星宿公园东侧

7335.00

住宅用地

70

>1.0且≤1.2

≤40%

≥25%

1060.00

10.00元或

10.00元整倍数

233.0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须知。申请人可于2017年12月18日2017年12月28日前到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禄丰县城金山南路54号)获取拍卖资料。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12月18日2017年12月28日前(工作日内)到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下午16:00时。账户名称:禄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禄丰支行,账号:2516044429200062281

六、参加竞买者(个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单位)需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到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并到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报名保证金收据(开具保证金收据时,需提供银行进账单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进账单上注明竞买地块宗地编号,不按规定填写的中心予以拒收)。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17年12月28日下午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取得竞买资格后,方可参加竞买,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作等额地价款。未竞得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时间:2017年12月29日下午15:00时,地点: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禄丰县城金山南路54号)。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拍卖宗地竞买人数不足3人的,拍卖活动不予进行。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底价的,拍卖活动将终止。拍卖主持人在拍卖中可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拍卖增价幅度。

凡参加报名竞买本次拍卖标的自然人或法人,必须按上述表格要求交纳拍卖标的相对应的竞买保证金。

九、联系单位、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华女士、董女士

联系电话:0878-4125957、0878-4122749

联系地址:禄丰县金山南路54号

2017年11月27日

上一条:禄丰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电子产品)采购项目 中 标 公 示
下一条:禄丰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办公家具)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