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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任命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等事项

日期:2018年05月0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2018年1月9日,禄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红芸主持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山学兵、普平、李忠民、严琼华及23名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决定免去邬子龙县监察局局长职务,接受了钱加红辞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任命王佑、钱加红、王伟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张佳才、刘燕平、邓崇华、李建玲、刘永清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及《云南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的相关规定,会议还举行了本次会议任命的同志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誓。

宣誓前,全体参加会议人员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宣誓时,领誓人王佑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面向国徽领诵誓词,钱加红、王伟、张佳才、刘燕平、邓崇华、李建玲、刘永清右手举拳,面向国徽跟诵誓词。

李红芸在主持会议时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县监察委全体干部要按照中央和各级党委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坚决服从组织决定,保持政治定力,加强沟通交流,强化团结协作,加快融合磨合,特别是要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有机融合,真正实现“人合、心合、力合、事合”,深入推进我县反腐倡廉建设。二要锤炼能力素质,提升履职本领。要自觉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要全面系统地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把学好党章这个管党治党的总规矩放在首位,熟读细研廉洁自律准则、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问责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真正成为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三要聚焦主业主责,坚决惩治腐败。必须以坚如磐石的政治定力,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四要突出关键环节,健全制度机制。要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贯穿到监察体制改革的全过程,形成衔接有序、监督有力、制衡有效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监察体制改革的攻坚合力。五要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形象。把自身建设摆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监察队伍,为禄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保障。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吴应辉,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李开传,县人民法院院长余文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和贵,以及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含非领导职务)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文/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侯成龙 钱玉珍

图/县人大常委会民工委 王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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