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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多措并举强化村民自治组织建设

日期:2023年07月28日   作者:杨淑玲   来源:市民政局    点击:[]


禄丰市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坚持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全面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改善了农村政治生态,全面提升了农村社区治理水平。

出台政策促发展。为进一步规范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发挥村民理事会自治作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在群众自治中的作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的通知》、《关于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整顿软弱涣散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通知》、《关于加强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等五个政策性文件,要求各乡镇对照文件要求,全面抓好文件贯彻落实,促进村民自治组织有序规范发展。

规范选举促质量。一是依法依规、操作程序更加规范,各地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办事。做到凡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严格遵照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坚持村(居)民自治的原则由村(居)民大会或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按照大多数人的意见办理。二是民主程度不断提高,民主选举取得实效。由原先的直接任命,到后来的间接选举,再到目前的直接选举,选举的民主程度一届比一届提高,运作程序也一届比一届规范。

完善监督促实效。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制度,规范村务公开的工作程序,切实把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对公开事项、公开时间、公开地点、受理意见、审核办法等作出具体规定,做到“一事一议”;同时进一步健全并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实施细则,以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制定完善“小微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使群众监督由村务活动结果的监督延伸至村务决策及其整个执行过程的监督。

强化组织促管理。为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深化基层党组织领导的群众自治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在全市范围内已选树5个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发挥积极带动作用,深化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实践创新。并进一步推动乡镇(街道)指导村(社区)依法完善修改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健全备案和履行机制,不断强化村规民约约束作用。

加强培训促提高。每年定期举办各类村干部培训班,宣传党的强农惠民政策、村民自治的法律法规;举办各类教育讲座,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相应的法律法规;通过新闻媒体的广泛影响,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坚持正面宣传和典型教育相结合,今年以来,市镇两级通过视频、现场参与等方式举办各类大规模培训23场次,专题讲座7场次。报道村(居)民自治的典型事例,营造全社会尊重和支持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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