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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司法局机构职能及内设股室

日期:2024年01月25日   作者:市司法局   来源:市司法局    点击:[]

(一)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司法行政机关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拟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具体规章、制度、措施和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面依法治市、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制定全市的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全面依法治市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市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的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和全面依法治理工作。

(三)负责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指导行政复议应诉。负责承办市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承担禄丰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具体工作。

(四)负责拟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市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和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和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五)领导和管理全市乡(镇)司法行政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矛盾调处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善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内部法治建设。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和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和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八)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物资、装备的计划、分配和使用。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内部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

(九)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电话:0878—6080259)

内设机构:

办公室职责

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管理。负责本系统突发事件处置、监控、信息、保密、应急管理。负责重要文稿起草、信息报送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的统筹工作。负责本局信访工作。指导、管理本系统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审查、上报、实施工作。负责本系统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本系统意识形态、全面深化改革和对外宣传工作。负责统筹本系统的综合绩效考核工作。(电话:0878—6080259)

政工股职责

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人事和警务工作。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和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组织建设等工作。负责拟定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干部队伍统计、公务员统计等工作。指导和管理有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职务变动工资审批及人事人才工作。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本系统公务员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查工作。协调和指导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工作。(电话:0878—6080261)

法制工作管理股职责

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和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行政执法改革和行政执法中的重要问题和争议。负责“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推动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指导和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电话:0878—6080263)

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职责

负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处理工作;(电话:0878—6080274)

社区矫正管理股职责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和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和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电话:0878—6080271)

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职责

负责全市法治宣传工作,负责市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和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承担市委普法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普法教育工作。(电话:0878—6080252)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职责

负责承担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协调工作。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的年度督查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提出督查意见、问责建议。完成州委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安排的其它工作。(电话:0878—6080262)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职责

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市级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和监督公证、律师工作。负责全市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乡(镇)司法所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工作。(0878—6080265)

禄丰市法律援助中心职责

受理、审查、批准法律援助案件;指派法律援助机构及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指导监督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管理、使用法律援助资金;支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指导监督社会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和人员培训工作;开展由法律援助机构直接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工作;指导、协调本地区相关部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完成市司法局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电话:0878—6080264)

云南省禄丰市公证处职责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并以此发挥公证的证明、沟通、服务、监督职能,规范民事、经济行为,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社会公正和市场经济秩序。(电话:0878—6080251)

负责人:汤存华(禄丰市司法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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