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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年01月19日   作者:   来源:市住建局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禄丰市金山镇龙城路17号,邮编:651299,电话:4142977,传真:414298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整充实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留新任组长、施学勇副局长为分管领导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一名工作人员为政务公开兼职联络员,负责督促落实政务公开的相关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年初对各股室下达信息公开任务,使信息公开工作用数字进行量化;将政务信息与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内容之一,所占分值20分;按照“年初部署、每月通报、年底交账”要求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工作,不断加大政务信息的报送发布力度。2021年共发布各类信息33条。

(一)基础信息。及时在网站上发布了单位机构职能、领导照片和分工情况。

(二)信息公开目录。按规范编制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并在网上进行了公示。

(三)信息公开指南。根据单位职能职责的变更,及时在信息公开指南上进行了更改,确保了单位地址及电话号码的准确性。

(四)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在禄丰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2021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五)政府文件及政策解读。2021年,我局无需要解读的政府文件。

(六)政务动态。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共计更新33条。

(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1年我局全年在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2条。

(八)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主要领导认真履行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围绕部门职能职责,利用政府网站等传播媒介,着力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法规解读。2021年我局未产生需解读的政策文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造成的网络舆情负面信息。

——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不断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公示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机制。

——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重点围绕住房保障、商品房预售、招投标等重点工作等信息的公开。全年在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商品房预售许可7条、保障性住房信息7条、棚改相关信息1条、危房改造领域信息3条、行政执法信息8条、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2条;其他动态信息5条。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发布信息前,需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在政府信息专栏发布。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上网信息无错漏。

——完善公开制度规范。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各项规定,围绕政务公开要点和公开目录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审查,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2021年未发生公开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7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60.78774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需进一步理顺和完善,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尚未形成长效机制和工作合力,局属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性不够强,参与的积极性不足,工作标准和要求不够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还不够丰富、生动和贴近群众。三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参差不齐,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业务培训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的建立健全,规范公开形式。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范围、责任和时限,对工作中形成的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和政府信息,要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健全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规定,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二是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对相关股室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提高业务水平以及增强公开信息的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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