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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年01月16日   作者:   来源:市住建局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禄丰市金山镇龙城路17号,邮编:651299,电话:6019126,传真:601907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调整充实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留新任组长、廖钰虹副局长为分管领导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一名工作人员为兼职联络员,负责督促落实政务公开的相关工作,认真落实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完善公开机制,紧密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职责,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3年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发布各类信息136条。

其中:行政许可事项相关信息9条,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1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1条。商品房预售许可1条、保障性住房信息8条、棚改相关信息2条、危房改造领域信息4条、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2条、重大建设项目竣工有关信息23条,项目施工有关信息8条,项目监管有关信息8条、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供气、供水)1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4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答复15件,政协提案答复24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没有申请人向上级主管机关投诉举报,不存在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被纠正行政行为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认真学习《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通知》《禄丰市人民政府网站管理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不断压实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责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建立了信息发布相关规章制度,信息发布前,需填写《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经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在政府信息专栏发布。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上网信息无错漏。二是加强网站管理员队伍建设。落实专人负责网站管理,根据工作实际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确保内容准确。三是积极配合市人民政府做好楚雄州“12345”政府热线办理,全年共接收“12345”政府热线转办件223件,答复223件,按期办结率100%。

(五)督促保障情况

一年来,我局严格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基本要求,遵循依法公开、及时准确、便民高效、接受监督的原则,将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和考核,每年度提交政务公开自检自查报告,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充分发挥考评监督的导向和激励作用,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真实、有效,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有待进一步规范。

二是政策解读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是回应关切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优化主动公开机制,及时完善更新法定公开主要内容,依法推进主动公开。

二是强化政策解读,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和产品,增强解读的权威性、针对性。

三是优化政策发布流程,加强政策宣传,帮助群众和企业更好知晓政策,推动政策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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