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市农业农村局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职能及内设机构设置

日期:2025年04月2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市委、市政府“三农”工作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负责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参与涉农相关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实施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组织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乡村振兴帮扶政策,组织开展定点帮扶和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省州财政下达以及市财政安排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驻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五)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做强做优高原特色农业。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动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和监督抽查。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监督实施。拟定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州市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农业农村优先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并推动落实,参与指导农业农村科技进步,配合推动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应用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负责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

(十四)指导和推动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指导和推动农业外向型经济发展。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压实各方责任,过渡期内保持有关帮扶政策、财政支持、项目安排总体稳定,项目资金相对独立运行管理,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2.加强对全市乡村振兴工作的统筹谋划和组织协调推动,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村产权规范流转和交易,推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拓展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推动产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以实现共同富裕。

3.统筹推进粮食生产,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树立大食物观,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实现农产品保数量、保质量、保多样,保障食物供给安全。

4.大力发展高原特色农业和高效特色产业,提升农业综合竞争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全面提升农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水平,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二、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与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有关职责分工

市农业农村局与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州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做好工作衔接。在制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以及科技重点任务、重点项目等工作中,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提出农业农村优先科技发展有关建议,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负责统筹研究提出意见。

(二)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三、内设机构:

(一)市委农办秘书股。负责处理市委农办日常事务,牵头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农办有关工作;负责宣传党的“三农”工作方针政策,总结推广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典型经验;承担市委农办统筹协调、推动落实、督促检查工作职能;负责市委安排部署的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责任落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有关工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有关重大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联系电话:0878-6080971,负责人:汤晓芳

(二)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文书档案、综合检查考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等工作。负责局党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日常事务,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青妇、老干部等工作;负责建议提案办理、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机关安全保卫等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联系电话:0878-6080180,负责人:段国辉

(三)计划财务股。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投入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决算并组织执行,做好项目资金的核算管理;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等财政扶持政策制定及农业保险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

联系电话:0878-6080197,负责人:张继春

(四)种植业与农药管理股。负责拟定全市种植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大小春农业生产计划;指导全市种植业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负责产粮大县粮食产量监测调查;负责农业统计和农情信息发布;负责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负责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负责肥料有关监督管理;负责市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负责拟订组织实施种业振兴政策;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及植物检疫证书核发;负责农药经营许可审核;负责中央和省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性农业(种植业)保险;负责种植业、农药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联系电话:0878-6080190,负责人:陈海祥

(五)乡村产业发展规划股。负责拟定全市农业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产业化项目的储备、申报、实施和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拟定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协调推进高原特色重点产业及其他重点产业发展;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工作。负责农业龙头企业的申报管理,农产品市场拓展及园区项目申报、实施;承担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及组织农业资源区划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农业现代化、农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牵头负责招商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工作。

联系电话:0878-6080175,负责人:王梅

(六)政策法规与合作经济股。负责“三农”工作及乡村振兴重要政策文件的起草;负责拟定农业农村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规划;负责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和执法培训工作;负责农业农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综合协调市级农业农村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服务管理平台中农业农村业务办理、结果公开等工作;牵头组织“双随机、一公开”、颁发许可证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执法监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组织协调;指导规范农业市场执法管理;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应诉及案件初审;负责审核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强制等具体行政执法决定;负责办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委托、应诉事项相关事宜。研究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建议;研究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宅基地和农民承包地改革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起草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政策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及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联系电话:0878-6080178,负责人:赵志琼

(七)农质监与科教市场信息化股。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及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拟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牵头负责涉及农业农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负责农业品牌建设;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负责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负责农业农村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发展。协同推动农业农村优先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协同推动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及基层推广体系等有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参与指导农业农村科技进步,配合推动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工作;负责对外交流。负责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联系电话:0878-6080179,负责人:张正雄

(八)畜牧兽医渔政股。负责拟定全市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畜牧产业及渔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和措施;组织畜牧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和实施;负责畜牧业统计和经济信息收集、整理和综合利用;指导全市畜牧标准化养殖和畜产品基地建设;督促检查、指导畜牧业科技推广任务及措施落实;培育、指导畜牧业生产、加工企业和养殖户发展;组织实施畜禽品种资源及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动物防疫、检疫、疫情管理、疫情上报、疫情扑灭等工作;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动物检疫申报单》、动物检疫从业资格证明核发;指导规范兽药、饲料、畜禽及其产品的市场管理;负责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的培训、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动物诊疗机构的管理;组织乡村兽医人员的业务培训及管理;负责政策性农业(养殖业)保险。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按照分工维护市境内淡水管辖水域渔业权益;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水产品质量,水产种苗,渔用饲料、药物,渔机渔具;协调处理渔事纠纷。负责畜牧兽医领域、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联系电话:0878-6080184,负责人:徐心明

(九)农田建设管理股。负责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耕地质量管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指导新增耕地质量鉴定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负责工程建设安全生产。

联系电话:0878-6080183,负责人:王春荣

(十)农业环境资源与社会事业管理股。统筹抓好农业环境保护、农村能源安全利用、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发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科学施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编制;统筹开展土壤肥力调查与评价;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统筹外来物种管理。负责乡村振兴战略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的政策措施;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推广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组织实施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指导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工作;健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参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承担统筹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推动农村文化发展和移风易俗,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和“绿色证书”制度实施工作,指导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0878-6080971,负责人:王佳生

(十一)保障后扶股。负责衔接资金的管理使用、绩效评价、审计和检查工作;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和财政衔接资金的统计监测;指导做好脱贫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储备,组织开展财政衔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导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护运营、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等工作;协同推进脱贫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协调推动脱贫劳动力、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指导开展有关技能培训,协调推动就业帮扶车间发展。配合推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主责部门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成效评价。

联系电话:0878-6080680,负责人:王宏康

(十二)帮扶股。负责起草和完善乡村振兴帮扶政策;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问题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和帮扶工作;负责全市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和社会帮扶监管和实施效果评价;负责统筹协调各行业部门、定点帮扶单位落实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和目标任务,督促指导成员单位落实好有关帮扶政策,开展工作成效考评;配合有关部门拟订“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巩固提升相关帮扶方案,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脱贫劳动力转移培训及劳务输出工作;组织开展市级和州级单位定点帮扶,负责开展定点帮扶工作绩效评价;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统筹协调金融帮扶,负责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协调推动脱贫地区科技、乡村旅游、电商、新能源等帮扶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承接区域协作工作。

联系电话:0878-6080680,负责人:何正云

(十三)安全生产与农业机械化管理股。统筹农业农村局消防安全、网络信息安全、平安建设、扫黑除恶、国家安全和反恐怖、禁毒防艾工作。牵头负责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统筹抓好农业生产安全,畜禽屠宰安全,农(兽)药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项目建设等行业安全工作;统筹抓好农业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问题整改;组织实施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负责拟定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抓好贯彻执行;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负责跨区作业证的申报、发放、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农业机械化的生产、服务活动和农机抗灾救灾工作;指导农机作业安全。

联系电话:0878-6080176,负责人:罗成


下一条:禄丰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