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市文化和旅游局

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日期:2024年04月28日   作者:王丽华   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    点击:[]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按年适时更新。

一、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丰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19〕16号)和禄丰县委办公室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丰县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禄办字〔2019〕56号)等有关规定,本机关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规划和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及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艺术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智慧化建设。

(七)拟订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文化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参与指导有关文化和旅游机构工作,组织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民间文化走出去。

(十一)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机关会产生并保存以下几类政府信息:规划信息(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统计信息(文化旅游接待游客、接待收入情况)、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文化项目、文化服务、文化活动、文物文博情况等)、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重大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财政预决算公开、动态信息等需要公开的信息。

二、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务信息情况

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有如下1个:1.官方网站(禄丰市人民政府网站)。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提交,地址:禄丰市金山镇金源街136号(恐龙文化艺术中心大楼5楼),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8:00;

2.邮政寄送,收件人:王丽华,地址:禄丰市金山镇金源街136号(恐龙文化艺术中心大楼5楼),邮编:651200(信封上须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等)),联系电话:0878-4121848;

3.网络平台提交,网址: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RLX?bmid=210f09d2-8bc3-4e6a-aa6c-2f1569aa39d9;

4.传真提交,号码:0878-4126208。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办公地址:禄丰市金山镇金源街136号(恐龙文化艺术中心大楼5楼),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8:00;联系方式0878-4121848。

有关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请联系王丽华,联系电话:0878-4121848。

五、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机构: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监督电话:0878-4122023。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禄丰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doc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