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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审计局机构职能

日期:2024年02月12日   作者:朱科颖   来源:审计局    点击:[]

一、职能职责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和省州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有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起草地方性审计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有关法规草案。

(三)向中共禄丰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楚雄州审计局和禄丰市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禄丰市人民政府委托向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乡(镇)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和省州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省州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照规定对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有关审计报告。

(九)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和审计资源配置,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十)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州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班子成员

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刘春麟主持市审计局全面工作。主持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全面工作。

市审计局副局长李洪平负责审计规划计划管理、政府投资审计、内部审计、机关审计文化(道德讲堂)、工会、共青团、妇儿工委、延安精神研究会审计分会、结对扶贫工作,办理局党组、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交办事项。分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二股、禄丰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社会保障股。

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冯毅负责财务财产管理、政务公开、审计信息、组织人事、统计、保密、老干部、信访、招标采购、机关自身建设、机关后勤、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特邀审计监督员联系管理、审计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机关党的建设、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办理局党组、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交办事项。分管市委审计办秘书股、办公室、行政事业审计股。

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爱军负责审计信息化建设、河长制、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深化改革、综治、安全维稳、应急管理工作,办理局党组、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交办事项。分管电子数据审计股、农业农村审计股。

市审计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邝庆萍负责审计法制建设、审计审理、质量控制工作,办理局党组、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交办事项。分管财政审计股、法规股。

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李慧莲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禄丰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办理局党组、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交办事项。分管经济责任审计一股、经济责任审计二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股。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党群工作及日常运转工作;编制审计工作规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和审计项目;负责审计机关部门预算、资产和财务收支管理;承担文秘、文电、机要、统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和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局机关、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办理出国(境)人员的有关事务;负责局机关、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对审计工作有关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

联系电话:0878-4221126

(二)法规股。承担地方性审计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组织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跟踪审计移送案件、线索及其他事项的立案及处理情况;承担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有关审计报告。

联系电话:0878-4221125

(三)电子数据审计股。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市属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负责管理维护市审计局计算机通信网络及局域网、视频会议系统;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承担机关计算机管理、培训及日常维护等工作。

联系电话:0878-4221128

(四)财政审计股。组织审计国家、省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下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和省州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组织审计市属国有金融机构和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

联系电话:0878-4221106

(五)行政事业审计股。组织审计市直部门及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

联系电话:0878-4221089

(六)农业农村审计股。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

联系电话:0878-4221126

(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股。组织市级投资、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决算审计;承担投资领域内外联系协调和其他综合性工作。

联系电话:0878-4221126

(八)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二股。组织市级投资、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跟踪审计。

联系电话:0878-4221126

(九)社会保障审计股。组织审计市直部门、下级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

联系电话:0878-4727500

(十)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股。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

联系电话:0878-4221126

(十一)经济责任审计一股。负责市委、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级各人民团体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协助处理禄丰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

联系电话:0878-4221106

(十二)经济责任审计二股。负责市属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以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0878-4221018

四、办公地点

办公地点: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金山镇侏罗纪大街易家村以北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8-4221126、0787-4221129

节假日值班电话:0878-4221126

应急值班电话:0878-4221126

单位责任人:刘春麟(禄丰市审计局 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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