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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乡村振兴局机构职能

日期:2023年08月29日   作者:   来源:市乡村振兴局综合股    点击:[]

禄丰市乡村振兴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有关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政策研究,拟订有关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

(三)组织开展全市脱贫人口、低收入困难群体信息监测工作。

(四)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衔接资金分配方案,做好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绩效考核工作。

(五)负责组织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方面的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

(六)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州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和东西部地区对口帮扶禄丰的组织协调和联络服务工作。

(七)统筹行业帮扶工作。

(八)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督查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

(九)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建设工作。负责制定革命老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禄丰市乡村振兴局设3个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1个(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1个临时议事协调机构:市联席办(驻村办)综合协调组。

(一)综合股。负责统筹组织相关会议、重要文稿和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纪要起草与审核、公务接待、车辆调度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综治维稳、依法治市和扫黑除恶、全面深化改革、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综合绩效考核(市对部门绩效考核)、信访、档案、机要、保密、电子政务,以及统筹办理12317热线、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和12345政府热线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儿工委及离退休老干部,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组织人事、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批件和党组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部门预决算、机关财务、固定资产账务管理、政府采购、公共机构节能和内部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0878-6080042。

(二)项目股。负责编制上报产业帮扶、互助帮扶等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实施方案,上报立项、批复下达、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验收年度财政衔接资金项目。配合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做好财政衔接资金的管理使用、绩效评价、审计、检查工作,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和财政衔接资金的统计监测工作。指导做好脱贫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储备工作,组织开展财政衔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资产性收益帮扶和涉农资金整合等工作。拟订全市乡村振兴开发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开发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实施、监管和实施效果评价。负责组织、指导、督促乡镇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落实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负责统筹协调各行业、各部门落实行业扶贫责任和目标任务,督促指导行业扶贫政策落实,开展行业扶贫工作成效考评。负责向省、州有关部门争取革命老区开发建设资金,组织、协调、检查、指导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工作,组织、指导革命老区编制开发建设规划并监督项目实施,研究制定革命老区建设管理办法和措施,加强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宣传介绍禄丰市革命老区的历史与现状,动员鼓励社会团体、各界人士关心支持革命老区建设,引荐国内外企事业单位、团体、个人运用其资金、设备、科技人才帮扶老区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联系市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负责单位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统筹协调信贷帮扶开发计划、统计监测工作。负责脱贫人口小额贷款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协调监督、政策指导、跟踪问效和检查考核工作。负责产业扶贫贴息贷款项目储备、推荐、贴息确认工作,引导、实施扶持农业产业工作。负责衔接资金使用下达、统计上报和组织实施“雨露计划”工作。负责做好对乡镇和市级行业部门日常考核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878-6043677、0878-6080045。

(三)社会扶贫股。负责协调中央、省级、州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驻禄丰中央、省、州属单位定点扶贫工作及统计监测工作;负责联系、协调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工作,组织动员非公企业、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指导开展社会帮扶工作,接收、管理各种社会捐赠,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负责编制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方案;负责监督管理脱贫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资金,组织管理全市脱贫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负责组织实施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及劳务输出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互联网+”社会精准帮扶工作,联系、协调、指导外资帮扶项目,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衔接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和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负责基础设施帮扶、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生态帮扶、社会帮扶(百企兴百村)、教育帮扶、健康帮扶、综合保障性帮扶、残疾人帮扶、资产收益性帮扶、电商帮扶、科技帮扶、金融帮扶、旅游帮扶、消费帮扶、信息帮扶、志愿者帮扶、军队帮扶;负责做好对乡镇和市级行业部门日常考核管理,以及市级行业部门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工作。

联系电话:0878-6080679。

(四)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估、“三类对象”动态监测和帮扶、大数据和国办系统等信息管理平台,市级对乡(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估,指导乡镇做好脱贫退出档案资料规范整理;加强与市级行业部门的工作对接,每双月牵头召开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联席会议或调度会议。负责指导各乡镇做好脱贫人口的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拟订和监督检查及考评工作。负责监测对象动态管理、数据信息调整补录、“四卡”工作。负责问题数据监测和修改、数据比对、查询和统计、大数据分析等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反馈问题整改(乡镇、行业部门、办内各股室)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业务培训、考核发现问题举证工作。负责省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调研、督查、评估、考核方案的制定工作。负责做好对乡镇和市级行业部门日常考核管理,以及乡镇党委和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估工作。

联系电话:0878-6080681。

(五)市联席办(驻村办)综合协调组。负责调整定点帮扶单位挂包点,督导考核定点帮扶单位,定点帮扶单位信息收集编发、年度工作总结收集工作。负责评选表彰先进定点帮扶单位、明确帮扶干部工作职责、干部结对帮扶调整工作。督导检查结对帮扶工作、指导督促定点帮扶单位培训帮扶干部、选派调整驻村队员,同时抓好单位定点帮扶工作。负责驻村队员日常管理考核和不合格队员约谈、召回工作。负责驻村队员年终考核、评优工作。负责抓好“自强诚信感恩”主题教育成果巩固提升,培育选树一批叫得响、立得住、推得开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先进典型,总结提炼先进经验推广运用。负责做好对乡镇和市级行业部门日常考核管理,以及市级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成效考核。

联系电话:0878-6080680。

禄丰市乡村振兴局行政编制8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事业编制9名。

办公地址:禄丰市金山镇龙城路23号原再就业大厦六、七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6:00。

联系方式:禄丰市金山镇龙城路23号,联系电话:0878-6080042,传真:0878-6080052

负责人姓名:张 杰(禄丰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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