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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年01月19日   作者:   来源:市城管局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禄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更新。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禄丰市城管局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广大网民想要知晓的各类办事流程、所需条件等重点工作,着力抓好办理行政许可依据及条件、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等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1年底,市城管局累计发布各类信息80余条,其中: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条;财政预算、决算信息2条,环境保护信息1条,安全生产信息3条,招聘信息2条,行政执法信息6条,部门信息公开6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制定了《禄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有专门的分管领导,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要求做好常态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压实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责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针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的通报,对公开信息存在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及时办理楚雄州12345政府热线转办件99件。

(五)督促保障情况

认真核实上报了《禄丰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负责人备案表》;参加禄丰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议,及时落实会议有关要求;四是将政务信息与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要工作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1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880件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67.2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2021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件)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件)








三、上半年办理结果(件)

(一)予以公开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半年度继续办理(件)








备注

统计时间截至2021年1231日。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体制机制建设还需加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工作监督管理、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特别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覆盖面还有一定的局限性,部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了解;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市级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还不够。

2.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还有差距。一是重视不够,对施行《条例》的重要性、长期性认识不足,没有把工作纳入常规性工作来抓;二是主动公开和长期公开性意识不强;三是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部分单位虽然安排部署了工作,但缺少相应的目标管理和责任落实制度;四是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的尺度把握难,公开与审查的工作压力较大。

3.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还有短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不够,网站信息、政务新媒体未能按要求及时更新。

4.存在人少事多的困难。目前,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12315等政务服务类热线等20余个热线电话归并至12345政府热线平台,导致接件量不断增加,而唯一的工作人员又身兼数职,出现分身乏术的问题。

(二)下步整改情况

1.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2.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4.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

5.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6.抓重点促深化。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

7.持续强化对新《条例》的宣传、学习。一是通过组织开展培训,以新旧《条例》对比为重点,对《条例》内容进行深入学习;二是通过政务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对新《条例》的宣传力度;三是通过广播电视及单位宣传栏等途径,广泛开展新《条例》宣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禄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禄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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