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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供销社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和

日期:2018年12月04日   作者:县供销社   来源:县供销社    点击:[]

一、主要职责

(一)整合网络,促进农民增收。引进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现代经营方式,加快对社有企业、基层社、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等经营网络以及承包经营网点的改造整合,建立高效、畅通、有序的现代流通网络,架起城乡商品流通的桥梁。

(二)创建市场,促进农民增收。充分利用各级供销社现有的经营服务设施和闲置场地,发展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和综合性市场,为农民提供卖产品、买商品的场所。

(三)培育龙头企业,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培育和发展种植、养殖、加工、营销等龙头企业,并按照“龙头企业+专业社+农户”的经营模式,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增加收入。

(四)兴办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民增收。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组织和引导农民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社,实行农民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社会化服务。通过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民增加收入。

(五)发展示范基地,促进农民增收。充分利用供销社的网络、技术、人才优势,依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水稻、小麦、果品、蔬菜、鲜花、药材以及养殖示范基地,利用基地推广应用农业新技术和农用新物资,引进名优新特品种,实行标准化、无害化生产,引导和带动农民发展绿色农业、环保农业和品牌农业,提高农产品的品质、价值和市场竞争力。

(六)建立村级综合服务组织,促进农民增收。依托基层社大力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站、庄稼医院、科技服务站等村级综合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服务。

(七)引领农村合作组织,促进农民增收。引领农村合作组织的发展,培育新型农民经纪人队伍,组织领办行业协会,维权、服务、自律,提高农民进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使农民获得更大的利益。

(八)提供中介、就业、技术、信息等综合服务,促进农民增收。依托龙头企业、专业社、示范基地,为农民提供农业新科技、新技术的培训和推广服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县社本部各股及直属单位工作关系;组织开展综合性问题的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冠文管理、秘书、手法、文印、立卷归档、保密、信访、政务信息等工作;负责县社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工作;负责各项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办公用品、用具、财产、房屋、设施、车辆的管理,接待来往人员,搞好后勤保障工作;及时快捷向领导和有关部门反馈信息,为领导及有关部门了解农村农产品动态提供参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4122857

(二)人事教育股

负责县社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障、职称评聘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加强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全县农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农产品经纪人、行业协会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县社机关和直属各单位的退离休人员管理工作;承办人事调动、劳动工资的调控和审批;负责直属企业的劳动社会保障工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贯彻执行;负责县社机关工作人员、领导班子的考核工作和本单位职称评定、公务员的继续教育等工作;加强行业素质培训和开展供销社各级各类教育及指导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4121676

(三)合作指导股

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县人民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全县合作经济发展状况与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改革与发展,引导、协调农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立,做好农村市场规划与建设,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调整、改造、巩固发展市、乡、村三级供销社为“三农”服务的网络;负责乡村流通网络体系规划,抓好乡村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本系统发展专业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合作经济组织,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积极组织配送中心工作;适时组织相关项目申报,抓好乡村集贸市场新建、改造、提升、完善服务功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4125497

(四)会计统计股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财务会计和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和直属企业年度经济指标的制定和考核;审核、汇总、上报本系统的会计报表、编写财务指标完成情况说明专题分析;编制、审核、汇总县社本部财政经济预算和决算报表,核拨财政预算经费和专项资金;负责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内部的审计工作和系统的统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4122857

(五)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制定社有资产运营规划,组织和实施社有资产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调整和改善合作经济布局和结构;组织和实施全资及控股企业的改革与重组;建立和完善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考核体系,加强对出资企业财务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和促进全资及控股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管理现代化;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拟定社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清产核资,协调、处理资产清查、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和登记等工作中的问题,保护合法权益;强化社有企业监督监管职能;协调解决社有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资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联系电话:412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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