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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供销社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0年02月10日   作者:县供销社   来源:县供销社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禄丰县供销社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更新。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县供销社办公室联系(地址:禄丰县金山南路99号,邮编:651200,电话:4122857,传真:4122857)。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县供销社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丰县贯彻落实州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禄政办通〔2019〕32号)要求,紧密结合供销工作实际,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将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保障情况

——坚持加强组织领导。为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社调整充实了由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和实施,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部门工作重点,与供销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完善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和工作机制,我社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禄丰县供销社信息工作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禄丰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等,将信息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股室,初步建立了一套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有部署、责任有分解、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法违纪有追究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坚持公开保密原则。对在各种媒体上公开的政务信息,建立了严格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凡公开的政务信息均需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查签批后指定专人发布,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做到该公开的公开,不该公开的严格保密,在保密前提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坚持提升业务技能。为了提高供销社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要求全社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学习相关业务技能,并安排社办公室信息工作人员参加州供销社、县人民政府组织的保密知识培训和公文信息写作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办公室人员公文写作能力和信息工作水平。2019年,组织2人参加了上级的培训会议2场次。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及时公开“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把公开透明作为本部门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我社全年11次党组会议议决事项46项在系统内部全面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决策落地见效。二是进一步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我社在拟制公文时,按公文标识相关要求,明确主动公开、脱密后公开、依申请公开、删减后公开和不予公开等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主任审签。三是规范重要政策措施、重要改革方案及重大民生事项公开工作。有关供销方面的重要政策措施、重要改革方案及重大民生事项,在决策前广泛征求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征求意见采纳情况,同时提出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的建议,随审议文件一同报批。2019年未以县政府名义出台相关政策。四是做好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现调整为行政职权共计1类1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6项,“追责情形”共计7条,并将调整优化后的权责清单及时在网站上公开。五是按要求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细化了公开说明。

——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一是加强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按相关要求在门户网站的“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社机关和地方段的预算决算。二是主动公开机构职能等信息。按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机构职能信息、领导信息和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上公开了《禄丰县供销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禄丰县供销社领导信息》《禄丰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禄丰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推进网上项目公开。2019年共申报6个项目,安排项目资金25万元,其中:县供销社组织实施供销综合改革的项目1个,包含组织体系建设等方面,涉及安排项目资金10万元;食用菌产业发展项目共2个,安排项目资金7.5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实施产业发展项目共3个,安排项目资金7.5万元。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了《禄丰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相关事项。把完善后的《禄丰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发布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并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2019年,我社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一年来,县供销社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2019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9年,县供销社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所公开的信息均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信息公开工作不涉及收费及减免情况。

(三)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管好用好新媒体。一是按照“谁开设、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政务新媒体主体责任,加强我社微信工作群的管理,制定微信工作群管理制度,加大意识形态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对个别干部乱发微信的行为及时提醒纠正。二是加强信息内容审核管理。建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所有公开发布的信息材料都经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查签批后指定专人发布,同时建立完善的信息发布登记台账。经认真自检自查,不存在违规操作及泄密事件。

——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按照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的原则,着力解决“号难记、话难通、诉难求、事难办”等问题,认真办理“12345”“96128”等政府热线投诉及咨询事项。2019年,我社未接到政府热线投诉及咨询事项批办转办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供销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不够系统,公开存在不及时现象;二是办事依据和职责公开的多,办事结果公开的少;三是现有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听取公众意见建议方面需进一步加强等。

(二)改进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社进一步深入贯彻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深刻把握供销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状,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供销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1.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2.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拓展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促进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创新载体、完善制度,实现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依靠群众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渠道,切实提高供销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

3.进一步延伸信息公开功能。根据政务服务发展对供销工作的需要,向全县群众提供适时的便民服务事项告知提醒,向政府服务网站精选推送我县供销政策等方面的咨询,使供销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禄丰县供销社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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