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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检察:“侦协办”视角下的轻伤害类案办理“最优解”

日期:2024年02月0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感谢你们做了这么多工作,关心我的家庭、生活,还给我普及法律知识,谢谢你们。”

“谢谢检察院,我会好好珍惜这次给予我不起诉的机会”

“我以后一定会遵纪守法,和邻居好好相处”......

对轻伤害案件进行回访时,被不起诉人纷纷向禄丰市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反馈。

 

全面审查,做实检察为民理念

在一起轻伤害案件中,被不起诉人杨某某与邻居李某某二人因排污水道改道问题发生冲突,撕扯中导致被害人李某某手部受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且二人此前因土地纠纷问题存有积怨。

受理案件后,禄丰市人民检察院借助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侦协办)平台实质化运行工作机制,下沉案发地实地走访调查,全面细致了解案情。

承办检察官了解到:被不起诉人杨某某为脱贫户,家中孩子还患有疾病,经济确有困难,且双方曾在相关部门组织下进行过一次调解,但因赔偿金额未协商一致而没有达成和解。知悉该情况后承办检察官多次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并到双方家中实地走访,充分听取当地村委会意见,组织二人再次进行调解,通过以法理动人情,以人情击人心,最终解开了双方心结,被害人李某某自愿降低索赔数额,双方达成刑事和解。

“这类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如果就案办案,容易激化矛盾,甚至导致哄闹、上访等更加严重的行为,增加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应着重做好沟通疏导与矛盾化解工作,促进邻里关系恢复和睦,让相对不起诉发挥出更大的意义,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检察官一语道出了刑事和解的必要性。

“你们发放的救助金太及时了,感谢你们!”2023年12月,一起轻伤害案件的被害人段某某从检察官手中接过司法救助金。

该案源于一场口角之争,被害人段某某与邻居因搭建彩钢瓦问题引发争吵,进而发展为撕扯打架,造成双方不同程度受伤。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了解到被害人段某某年事已高,家庭劳动力薄弱,且因受伤对生产生活产生较大影响,综合考虑相关情况后,通过内部线索移送,将该司法救助线索移送至内部相关部门,经审查认为段某某确实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提请联动司法救助。

在轻伤害类案矛盾化解工作中,禄丰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全面审查案件充分挖掘案件信息,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办案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细化案件移送、司法救助线索移交等工作举措,延伸检察服务职能,不断健全完善服务群众的办案机制,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凝聚合力,做好矛盾实质化解

“凡事动手前先想想法律后果。”

“一时冲动付出这种代价值得吗?”

“‘远亲不如近邻’,这事要好好解决,别伤了多年的邻居感情。”

……

检察官提前介入轻伤害案件同步开展刑事和解工作的暖心话语,帮助当事人消除了隔阂,最终达成谅解。

禄丰市人民检察院依托侦协办平台推行“检力下沉基层”制度,承办检察官深入案件发生地,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并同步开展刑事和解工作,一周内成功促成3件轻伤害案件达成和解。如:轻伤害案件中的起某某、王某某系夫妻,二人因家庭纠纷引发轻伤害案件,在充分了解案情后,检察官下沉到案发地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并当场建议刑事和解,通过耐心细致疏导,夫妻二人重新构建起了和谐的家庭关系。

调解中,邀请了派出所办案民警、司法局工作人员、案发当地村干部等进行释法说理。在一群人轮番调解下,当事双方成功达成和解,这是侦协办刑事和解工作机制的又一次有力实践。

为进一步扩大调解效果,禄丰市人民检察院延伸检察法治服务触角,依托侦协办、人民调解员等有利平台创造和解条件,积极推动依法办案与人民调解相衔接,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将调解工作提前一步,把矛盾化解工作贯穿案件办理的全过程。

轻伤害案件矛盾化解中,禄丰市人民检察院还通过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安、法院、司法、律师、妇联代表、社区(村委会)工作人员等参与双方释法说理、不起诉公开听证,在保障公开公正、增强当事人对检察机关所做决定的理解和信任的同时,引入多方社会力量参与,高效推进了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案后回访,做细检察职能延伸

“我们又来啦,你们俩最近还吵架吗?”2023年11月,检察官再次来到禄丰市碧城镇,针对此前达成和解的另一起轻伤害案件进行案后回访,被不起诉人寸某某与邻居二人因家门口停车问题发生冲突,导致被害人面部受伤,经鉴定为轻伤一级。

“不吵了不吵了,以后不会再因为一时冲动做出违法的事情了!”当事人寸某某笑着说。

“遇到这种邻里纠纷轻伤害案件,要通过走访调查,全面了解引发纠纷的根本原因,如果涉及到积怨引发的纠纷,还要积极联系基层村组织了解具体情况,防止因矛盾再激化或新矛盾再产生造成更恶劣的影响……”检察官说。

近年来,禄丰市人民检察院秉承为民司法理念,积极延伸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后服务工作,既抓好案件审查、案中调解,又抓好刑事和解“后半篇”文章。

办案中,检察官在定期对达成刑事和解的当事人通过电话、微信、实地走访、多方座谈等方式进行回访,提供“调后服务”,了解社会矛盾实质性化解及社会关系修复程度,对被不起诉人进行法律再教育,用柔性措施让当事人切身体会到司法温度,精准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同时,还利用带案下访之机,走进社区、走进村落,向案发地周围群众开展法治宣传,“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收到了“和解一起,化解一案,影响一方”的诉源治理效果。

2023年以来,禄丰市人民检察院共受理轻伤害案件40件,办案中有效发挥侦协办平台优势,积极促成轻微刑事案件达成和解,对其中的20件轻伤害案件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禄丰市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践行“枫桥经验”,将司法调解作为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重要抓手,依托侦协办平台,进一步健全完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办案机制,做好诉源治理,以更大的检察担当服务社会治理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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