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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禄丰市2021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

日期:2021年10月04日   作者:禄丰市统计局   来源:县统计局    点击:[]

 

关于禄丰市2021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进展情况

禄丰市统计局

2021年9月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楚雄州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楚统发〔202111号)有关要求,聚焦中央统计政令以及统计法律法规遵守、统计法定职责履行、统计违法现象有效治理,严格按照执法检查程序,在省统计局抽中我市30户企业(单位)及1个乡镇共31户企业(单位)中,除州统计局直接检查5家企业(单位)外,市统计局严格根据方案要求,对剩余的26户企业(单位)及乡镇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执法检查范围涵盖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住宿和餐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规模以上服务业、能源、劳动工资、企业研发及农业等专业。

本次统计执法检查自2021823日开始按《方案》规定,以现场执法检查方式,采用实地查看原始记录,核对统计基础台账,比对原始数据与联网直报平台数据一致性的方法,企业(单位)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情况,四种统计违法行为(即: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统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是否有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或人员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是否有伪造或篡改统计资料;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是否有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它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统计数据质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为20211-7月营业收入;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为20211-7月商品销售额。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企业为20211-7月营业额。固定资产投资为20211-7月投资完成额。建筑业为20211-2季度总产值。房地产业为20211-7月商品房销售面积。劳动工资统计为20211-2季度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企业研发为2020年研究开发人员合计。能源统计为20211-7月电力消费合计。农业统计为20211-2季度蔬菜及食用菌产量。)等三个方面为主要内容开展工作。827日止,现场检查工作已全面结束,目前检查结果认定等后期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开展。

从现场检查情况看:是全部抽中企业(单位)的统计人员均在年内参与了市统计局组织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和统计业务培训。二是全部抽中企业(单位)均按市统计局要求建立了统计台账;完善了统计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建立统计资料审核、统计资料签署、统计资料交接、统计资料归档、统计资料保密、统计人员岗位责任等六项制度。三是统计数据质量大幅提高,在此次中的全部31企业(单位)中,除州统计局负责直接检查的禄丰精益眼镜验光配镜中心因4个分店中有1个分店的网上数据传输迟缓,数据上报时存在预估报数问题,导致上报数与原始记录数据有差异,多报率为6.99%云南威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纳税申报数额上报数25万元,多报率为0.1%。市统计局负责直接检查的禄丰老味道餐馆统计上报数比公司收银系统收入累计15.4万元,少率6.48%外,其余28企业(单位)的上报数与原始记录数据无差异

上一条:禄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三季度违法查处情况及事故受理情况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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