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行政处罚案件摘要(第15期)

日期:2023年09月1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禄林草罚决字[2023]第0601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禄丰县广通燕峰养殖场

案由: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处罚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依据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进行处罚。

处罚结果:处人民币45630元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2023年3月7日

上一条:黑井镇2023年三季度行政执法情况公示
下一条: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行政处罚案件摘要(第14期)

关闭